請教各位大大之前看物件發現的問題。 物件謄本上列載 擔保債權總金額為3,168萬元,除以設定的1.2 倍,回推貸款總額應為2,640萬;因屋主提及當初貸款八成,故回推成交金額應為3300萬。 但⋯實價登錄的金額卻高達3,750萬。 請問下各位大大3,300萬與3,750萬的可能差異原因? P.S 物件為第一手之實品屋(實價 3,750萬元)
阿愣里 wrote:請教各位大大之前看物(恕刪) 原因可能是屋主自備款較多,不想貸到八成我最近換屋,新房銀行願意放貸到八成,但我不想貸那麼多,所以只貸六成單看一個數據很容易失真,買房很單純,不用想那麼複雜,就那間房子你願意出多少買,就出那個價,買不到就再找下一間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