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之前看物件發現的問題。

物件謄本上列載 擔保債權總金額為3,168萬元,除以設定的1.2 倍,回推貸款總額應為2,640萬;因屋主提及當初貸款八成,故回推成交金額應為3300萬。
但⋯實價登錄的金額卻高達3,750萬。

請問下各位大大3,300萬與3,750萬的可能差異原因?

P.S 物件為第一手之實品屋(實價 3,750萬元)
阿愣里 wrote:
請教各位大大之前看物(恕刪)


原因可能是屋主自備款較多,不想貸到八成

我最近換屋,新房銀行願意放貸到八成,但我不想貸那麼多,所以只貸六成

單看一個數據很容易失真,買房很單純,不用想那麼複雜,就那間房子你願意出多少買,就出那個價,買不到就再找下一間就好
阿愣里
謝謝回覆,但當初屋主曾提及貸滿八成。感謝,我不會特別以此參考,畢竟買房是看市價,但還是好奇差異原因。
阿愣里 wrote:
請教各位大大之前看物...(恕刪)

很可能銀行鑑價只到3300萬
阿愣里
謝謝豆大的回覆,看來高資產族也會遇到鑑價不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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