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各位前輩精英,小妹日前購入一華廈預購屋+1室內平面車位,合約書上勾選是自行增設停車位,但合約文中又說無獨立權狀?
我很疑惑為何增設停車位會無獨立權狀,但有載明車位坪數。小妹爬文雖今年2021年元月有改停車位不能土地持分,但不是應該還是要有單獨的建物權狀嗎?
我是不是被1物2賣了
補充:不是法定停車位才沒有獨立權狀嗎?
沒有權狀阿

只有使用權
嘎B拿鐵
嗯..,不是法定停車位才沒有權狀嗎?
嘎B拿鐵 wrote:
我想請問各位前輩精英(恕刪)

不同時期有不同的登記規則,您的案例看起來並不會太奇怪。
嘎B拿鐵
所以我這樣的案例是正常的嗎?
嘎B拿鐵
我也有爬到這文,所以我的想法應該也要有獨立權狀。但銷售方又載明無獨立權狀,我是不是該去爭取
合約書如果有註明是哪個位置基本上是沒問題。
嘎B拿鐵
有喔,有註明。跟面積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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