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付了斡旋金 還可以換仲介買屋嗎


chuan237237 wrote:
仲介是說 屋主要南...(恕刪)


通常這類的是到談好價格了,雙方見面由代書來跟你解釋流程,這部分交由更專業的代書來可能你會比較放心。

不然說錯了,還是有問題又怪到房仲。

不是做久了的房仲就一定要懂一定要解釋,而是這部分就像你看胸腔內科,結果發現的有可能是腎的問題,那醫生

頂多大約會知道有什麼情況發生,不能非常的專業知道腎的治療過程。

所以…你的問題可以請房仲緩一下時間,明確的告知你有事務要處理,要就互相配合時間,不然就拉倒!

再來,你的問題可以詢問承辦代書會更清楚更踏實。
如果賣方真的同意樓主的出價了,那仲介不就完成他的任務了嗎?
價錢都談好了的話,簽約真的不用花多少時間!!
為什麼不趕快簽一簽呢??

啊…那肯定是樓主事後覺得…怎麼賣方那麼快就同意了…那一定是我出價高了…一定要想個辦法再殺個價才行…


chuan237237 wrote:
我是說約三天後的晚上啊
如果要白天我也是可以配合啦

但房仲就說
屋主要出國啊
而且還說出國回來
也不保證是不是賣我開的價格



再次強調 因為雙方時間未能立刻配合可以馬上簽....
若等屋主出國回來....開價不是大大開的價格更好啊......
等於斡旋失敗 要退回給大大斡旋金...就當美麗的誤會


以上是房仲業者要去頭痛的.......

小弟真的搞不懂樓主換仲介實際問題為何?

1. 如同所說買車也不是說買就馬上開的...所以還要簽購車契約等領牌
買屋也是啊...... 因此若大大有時間先簽約...沒有啥不妥啊.....
買車除非夠 "霸氣"...
現金買....車廠先給另外一輛代步車...等自己車來再交車

2.房子也是大大決定要不要立馬簽.....想拖時間就拖著吧.....
屋主可以出國...
大大當然也可以有事情啊....喬時間本來就是要喬的
除非真的大大覺得不想買....賠訂金
或是 屋主不同意斡旋價格(但是都已經高於底價的話......應該是不可能的...除非房仲不缺仲介費了)

謝謝

kfshiang wrote:
感覺原PO現在在乎的...(恕刪)


我現在看才終於看懂樓主的重點是什麼

1.價錢沒問題
2.簽約也沒問題
3.有確實要購買的意願

但是被奪命連環摳就是不爽 !!

那這個我就覺得可以認同,簽約本來就是要互相約時間的 連三天都不能等
本身就是很奇怪的情況 大不了三天後樓主北上簽約
畢竟下了斡旋之後屋主也簽同意 那其實這個交易基本上就妥妥了
如果仲介這個月很需要這筆業績,但是買方無法配合的話
仲介也不能用這種手段 就像樓主說的仲介是一種服務...

歐對了 樓主提的這個說要換仲介應該是不太容易的
但是建議可以直接跟該店店長反映
我怎麼覺得屋主只是在找藉口?
一直說買房是大事,沒錯這的確是大事
所以怎麼會說無法撥出時間呢?難到還有比這件事更大的嗎?
我看完全部留言(應該有1/3是樓主回覆的),揣摩一下樓主的心態
案例假設:屋主開價1,000萬,買方希望900萬成交,下了斡旋5萬(並註明外加2%服務費)

情況1.屋主同意900萬出售,所以5萬斡旋轉定金,仲介約買方出來簽約
→不管因為什麼原因,買方不願意簽約或不願意付2%服務費,依照坊間的合約,5萬斡旋轉定金沒收,仲介還是會跟買方要2%(因為他們已經促成成交了),如果是此種情況,5萬要不回來是正常的,2%能不能不付要跟仲介協調。

情況2.屋主暫不同意900萬出售,仲介約雙方見面談,買方不想談了(不管因為什麼原因)
→買方有權不出面,反正我只接受900萬成交,其它交給仲介,談不成,斡旋金5萬還我,從此不相往來。
→延伸樓主的問題,能不能換跟其它仲介買......於理有虧,於法.....拖過3個月或半年吧,看簽的條款內容,到時候買不到...你自找的。

情況3.屋主不同意900萬出售,一切都是仲介在演戲(簽約只是個說法,重點在約雙方出來見面談)
→看你有多想要這間房子,如果心理有疙瘩,或沒有非買不可,建議別理仲介,反過來很想買,見面談買賣雙方更退一步,是一個常見的方式(如果最後成交價非當初約定的900萬,你要談仲介降服務費是可以的,反正白紙黑字寫清楚)。

所以結論是,如果是情況1,樓主毫無立場,反悔不簽約的結果就是5萬沒收,2%照付。
如果我理解錯誤,也請指正,謝謝~
基本上
仲介的做法沒有大錯啦

也許就是處理的手法沒讓樓主高興吧

雖然說服務業客戶至上

但樓主可以想一下
基本兩方屋主同意斡旋
已經算是雙方同意契約了

仲介在中間只是媒合的角色
當然希望考量雙方的方便性 交易趕快完成
樓主就算繼續拖...
也不會有太多改變
反而會影響自己的權益喔...

以上面網友的說明來考量
1是最有可能的
2和3發生的機會蠻低的
就找碴殺價
嫌貨殺價也該在談妥之前吧。
真心的敬告樓主,房仲不是那麼好做,真的很辛苦。
如果只是服務的手法粗糙了點,不要把人家全部的努力都打翻。
積極不是錯,積極過頭可以改進,
你可以要求主管跟你談,說出你CARE的點。

像是第一時間價格出高了~~
想再低多少請他們努力看看~~
或者是業務一直打電話覺得很煩
要求對方降服務費等等~~

這些全部都可以,
重點是要明著來。

而不是直接換仲介來買別的仲介幫你談好的價格
這樣你是把為你服務的前一個仲介當白痴了
試問如果是你,遇到這種客戶
你做何感想??
我當仲介時前輩就有說,簽約一定要快。

這牽扯到消費心理學,簡單的說,
在這種影響一生的大決定,時間拉越長,就會越後悔做這個決定,
這間房子目前在你眼中是90分,到了明天就會變85分,後天就剩75分,大後天就剩60分,
時間拖越久,本來是優點的地方,會慢慢變得那不是啥優點,
房子的缺點,也會隨著時間的拉長,慢慢被放大。
屋主的角度也是一樣,本來答應要賣給你的價格,
也會隨著時間拉長,而開始慢慢後悔用這價格賣給你。

由於如此,再加上你的斡旋金只有5萬,這交易隨時可被瓦解,大不了損失5萬,
仲介當然會急。

不過有趣的是,只要簽了約,就不會有以上的心情變化狀況,
就算是本來從90分掉到60分的房子,在你心中,又會回到90分,並且一直持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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