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老大也能算是個優點喔!我住附近卻從來沒吃過,因為挺貴的,真有那麼好吃嗎?賀康倒是我選這裡的原因之一,我不習慣去傳統市場,賀康的生鮮還不錯,也不算貴,我覺得比頂好優。國小的溫水游泳池明年就會好,聽說會對外營業,好期待喔!不過簽約的事情怎麼會有不同版本?如果還沒拿到執照就再等一等啊!按部就班照規定來嘛!我是不急啦,反倒是怕他們趕工做不好。
第一次買新屋沒經驗,實在看不出有時麼問題,你提的那些問題不是說明過了嗎?現在只等執照下來,他們想提早簽是因為幾乎賣完了,想確定是不是有人要退訂,否則可能就要結案了。至於簽約金,之後等通知才會匯款。如果不放心就看看能不能拖到十月初以後再簽,等執照下來,還有等樣品屋完成。你還有甚麼地方覺得不妥?可以再提出來討論的。
ss058jerry wrote:第一次買新屋沒經驗,...(恕刪) 請教過仲介業的朋友,每一位幾乎都建議合約書理應白紙黑字,即使是贈品也是,必需要載明。就連公共設施的部份,如健身房,閱讀室等•••裡面的設施一樣都不能敷衍帶過。合約內是有提要附贈,但數量、廠牌、型號呢?問代銷我想他們給的答案也不一定正確,即使是正確,也可以詳列於合約中,以便我們交屋時有所依據驗收,我想這基本的交易流程可以共同要求建商確實做到,如果連這些基本的交易誠信都想模糊帶過,那以後保固問題就更另人耽憂。各位覺的如何呢?
之前發文太多,被業代認出來,現在業代拱我做委員,真糟糕!第一屆責任重大,我對公設、驗收一竅不通,實在不想做。請各位比較懂的大哥大姐們能盡量出來參與。我們的討論建商應該看到了,我覺得他們還算有誠意,明天早上約了特助討論合約內容,各位還有甚麼意見請提出來,我會盡量傳達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