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土地被侵占,勝訴還無法拆除地上物!!!

後續發展如何.......?
不知樓主能否po出來讓大家引以為戒..
沒想到還有人會發嘍我這篇阿....
後續發展就是已解決

在這邊歸納幾點

1.因為我們把土地賣給建商,就有人會說,怎麼不找建商出來處理事情,其實這些人是很怕事的
他們寧願耗時間,也不願幫忙處理問題,有問題自己解決...別想找建商,他們要的是乾淨(沒有爭議)的土地

2.契約上的簽名蓋章都要確認,我們的契約上面,是需要手簽名跟蓋章
那位承租人居然說,那章不知道是誰幫他蓋的,他不認章,但是簽名是他簽的.....
連這樣明顯敗訴的話他都敢說,他也敢繼續上訴,承租人就是跟地主耗時間...看誰時間多上法院,錢多找律師

3.如果租約要續約一定要提早處理,不要像我們一樣,超過時間一個月去找承租人簽約
讓他有藉口說我們的約定不算數....如果超過時間,最好在約上面要註明...

4.租金的轉帳,一定要清楚,如果拿現金來,最好拍照簽名存證!!

5.法院的調解委員會,非常廢!!!別浪費時間!!如果遇到問題請直接上打官司,別期待調解
我的情況是,上調解委員會,委員居然跟地主講,你們賣土地有賺錢啊,給人家500萬又如何呢!!
(我們又沒欠他為何要給他錢,而且到後來他一年多都沒付租金,我們損失找誰要?!)

我在01看過一篇也是有關土地被承租者佔據的文章,他說過至少要兩年才可以解決
此話絕對為真.....我家這塊土地就是搞了兩年左右
第一次上法院也是因為這件事情.....
最後那個人,跟我們這些共同持有的地主和解....他搬走,當然是有代價的,土地上面的鐵皮屋他自己拆,
東西自己賣掉,然後還跟地主們拿了40萬....(原本他跟我們要五百萬),不過這真的不是很好的經驗...
好奇問一下

租土地的人有優先購買權?

有這種法則 ?

oneman8713 wrote:
好奇問一下
租土地的...(恕刪)


據我了解,如果你的空地上面的承租人
是已經蓋起房子,所謂的房子不是鐵皮屋,有地基的鋼筋水泥屋
這樣才有優先購買權....
(好像是這樣,如果有誤請了解法規的大大更正)
funrayan wrote: 據我了解,如果你的空地上面的承租人...(恕刪)


看來當包租公
沒有想像的容易。

oneman8713 wrote:
好奇問一下

租土地的人有優先購買權?

有這種法則 ?...(恕刪)


應該是這一條
土地法第 104 條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
......優先購買權人,於接到出賣通知後十日內不表示者,其優先權視為放
棄。出賣人未通知優先購買權人而與第三人訂立買賣契約者,其契約不得
對抗優先購買權人。
優先購買權應該不等於"便宜購買權"?
所以從大大貼的法調來看如果承租人出不起跟建商一樣高的價錢,
就該宣告十天之後自動放棄權益並拆屋搬出才對。

不過台灣真得很常鬧愛吵的人就贏了的事情,
做錯事情還振振有詞的人真的不少。

issusi wrote:
應該是這一條土地法第...(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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