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單中的代徵費用共包含了兩項_清除處理費和水源保育與回饋費,
問題是其中的"清除處理費"並非每期的帳單均有收費:
1.有收時間:99年2、4、6月和100年8月,
2.未收時間:99年8月~100年6月。
經詢問自來水公司客服的結果是:
本大樓若有與民間清潔公司簽訂垃圾處理合約期間均免收。詳細簽約狀況和相關溢收退費事宜,需請管委會和清潔公司協助向台灣自來水公司進行後續處理!
我記得早期垃圾是要自己拿去大門的,但不是已經好久都請清潔公司處理了嗎?
因此得先確認大樓和清潔公司簽約的時間是如何?才能瞭解帳單是否有誤!
不知道各位鄰居的水費單是否有相同的狀況呢?
可否也請辛苦的管委協助處理(因為不知要如何傳遞消息,sorry)
謝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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