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多處了解,台灣的物業不怎麼讓人放心
根究還是台灣的經濟沒表面得好,物業從業人員有不少有債務問題,或性格特殊,建商代管期,經歷過物業督導(巡察案場人員有沒有擅離岡位或偷睡,把代收管理費收會物業公司,建商還蠻聰明不插手),常遇到督導捲款潛逃,拿去還債之類的…;事後都有跟物業要回來,現在物業都推銀行代收管理費,成立管委會,開始選物業和包商(常態吧,建商的物業肯定貴有一成以上,包商基本只有法規要求的電梯),第一屆人事不熟,物業從業人員蠻容易動手腳,會發生不意外,再來是每月的財務報表(以前是兩個月一次,說了好幾次終於改成一月計算一次);傳統流水帳,蠻難看得懂,有應收未收(住戶欠繳的管理費)和應付未付(裝璜保證金等),每月總結餘有正有負,結算表和銀行帳簿一定對得起來,不然過不了主監財三位委員,但有沒有作帳可能?沒有住戶會認真去一一比對,剛好有同事是唸卍會慈善團體總幹事,請計帳士記帳跟國稅局申報,一年1萬8,一個月1千5挺滑算的,有建預算科目(追蹤不同年度和月分的開支),還幫忙做年度預算表,感覺從物業預算調去請記帳士計帳,有第三方認證,真正做到實據實銷,挺不錯的,請問有網友家裏大樓社區有請記帳士計帳嗎?有前案比較好說服管委會^^;順便推廣一下好的管理方式
ludidi wrote:
記帳士單純根據憑據...(恕刪)
可見你也是會計出身 或是本身是個女孩子 比較細膩
四捨五入 怎麼分 怎麼算法 那的確是問題
但 管150戶的總幹事 有需要做到如此細膩嗎?
還是記帳士 說的算 你說的算
我認頂多是 瑕疵問題
好吧!!
也只能請你建立制度起來吧!!
因為魔鬼藏在細節裡 很多 主委 和總幹事被告 並不是沒有原因
但是哪套系統 說的算呢?
會不會就像你說的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也沒說個很清楚 而地方政府主管機關 有可能大力宣傳要怎麼做會計帳嗎?
或許 就是物業去承擔吧 下一個物業會更好 如此而已!!
此議題也只能就此打住了 因為我很不認同 計較這些0頭小數 或許他有個標準 那採取哪個標準 是你說的算嗎?
也只能讓你的住戶們去評斷吧!!
可能法官 也不會說他是貪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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