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中與嫁進來的發生衝突,因為對方把我所飼養的小型犬打成重傷醫生判定需長期仰賴藥物延續生命,但是嫁進來的對法官與警察說的話避重就輕,我現在就是個壞人..
對方想辦法讓我發飆成功了,目前我面臨刑責及加重傷害罪等問題,四年前嫁進來的與他老公對我施暴兩次,無緣由的,一次著重攻擊在頭部,還使用鈍器,另一次攻擊肩頸手臂,導致學音樂的手幾乎傷殘,長期就醫。
跟警察提及四年前,她笑著,說證據過期,沒有用。現在我必須承擔刑法責,我不是很舒服。覺得痛..
嫁進來的在法院跟我說他沒有錢,是我在法院對他提告的無法賠償,卻私底下打電話給所有親戚中傷,原本不管事的父母,還要我這個被告要求法官和解,讓對方得逞要求一筆大量的賠償金,可是我還是會有刑責對不對?..太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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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你在說啥啊!

有人可以翻成白話文嗎?

應該是氣到氣血攻心語無倫次了!
請速找法律扶助基金會,要趕快,妳的精神狀況堪憂.
中老年人 wrote:
恩你在說啥啊!
有人可以翻成白話文嗎?
應該是氣到氣血攻心語無倫次了!


樓主應該是位女生,嫁進來的應該是嫂嫂或是弟媳,樓主應該本來就和哥哥或弟弟不合,再加上嫁進來的嫂嫂或弟媳也不合,
四年前可能就因為言語不合,就發生過爭執而且暴發肢體衝突了,最近可能新仇加舊恨,嫁進來就對樓主養的小狗施暴,導致小狗狗重傷,樓主認為嫁進來的目的就是要引起樓主發飇,無法控制自己,進而對嫂嫂或弟媳動手,現在對方報警了,控告樓主動手打傷她們,可是對於他們施暴小狗的事是輕言帶過,所以現在樓主必須賠償嫁進來一筆費用,導致現在樓主很不爽的。

補充水份 wrote:
樓主應該是位女生,...(恕刪)


水份哥,您真適合當通譯
這麼難的文言文,被您一改
就全都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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