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每個購屋者都像以買車的心態看待房屋...10年已經可以把200萬的豪華進口車變成20萬的老車
這是非常不符成本和不環保的觀念...房屋無法像汽車這類消費品同樣回收...水泥建成房屋拆除後就只能廢棄
把數百萬積蓄換來的房屋過了10年就貶為"不值錢"的資產...任誰都不能接受
應該把房屋的真正問題解決...以改善或是強化的方式...經過外部拉皮 內部整修 加強管理...等辦法
活化好地段的舊有建築物...使已發展成熟市區的市容和居住環境改善...提升舊建築的物流價值和品質
建商願意負擔風險和成本去開發新地點...這是商業考量的結果也無可厚非...在自由國家無人可干涉
但不應該拿舊建築當作炒房的"活祭品"...殺之而後生...台中市的房地產財不會變成台北人眼中的"怪物"
10年的建築竟然被當作"折舊"後的消費產品...將來誰還敢在台中買屋置產
Generation K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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