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boulong wrote:
因為這篇新聞我已經...(恕刪)
本末導置,文不對題
維護合約以前市府林良泰表示,保固合約為二年。
但購置車輛使用未達一年,維修頻率如此之高,
應檢討的是一台一千多萬車為何如此不堪實用,這是維修的問題嗎??
保固過後,如何處理?
從頭到尾就是購置的問題跟合約的問題
跟我說幾月幾號報修幹嘛??
跟我說幾月幾號交接幹嘛??
依你的講法,只完全表露一件事,公家的錢不痛的心態。
我就不信,如果你家買的新車一年就是如此,你會輕易放下?
廠商說壞掉我幫你保固二年,你就欣然接受?
至於你所說的,請問是誰坐視他變殺肉車?
沒關係,如果知道什麼內慕,還是高官牽涉其中,可以寫出來,理正辭嚴,
讓大家幫你公評,如果我看過有理,沒關係,這部分我幫你詢問台中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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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也說,另外2年保固是完全免費,也不會將維修費用納入購車費用中。
台灣雲從龍公司合作,上游公司是中國,台灣的公司只負責「整車組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