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見不平,氣壞閒人---違停取締


swtsung wrote:
1. 開單在半夜 2. 紅線路口都是小到不能再小的巷子(基本上不會有車走),這些人已經住到市區邊,大多車子也有點年分,這紅單該會是個負擔。...(恕刪)


消防通路可以停車?..
到時候真的出事要找誰討??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很簡單,像你所說的~~都沒影響到人的話,就不會被開單~~
會被開單一定是有影響到人被檢舉的
不然警察也不愛去開單
最有可能就是一樣住在巷子裡的人檢舉的~~

swtsung wrote:
不好意思,我沒被開單,自己家有車位,報不平而已,執法有其緩急。 就像對事情看法有各種角度,只是希望它們在挑容易的事做,也該挑戰路霸。


柿子挑軟得吃

人之常情

時間到了

車子還不開走

怪誰呢?

管那麼寬 樓主可報考警察

世界和平 就靠您了



swtsung wrote:
早上到都會公園跑步...(恕刪)

如果你的邏輯能通
那就表示
沒有車位的人
就不准買車

這樣不就完全沒有違停車子了
哈哈 還有帳號出來救援,錢多紅線高興怎麼停都行,法律不會為了你的公平正義改變。
小到不能再小的巷子違停,等消防救護車要過時就知道要多死幾個人
違規就別理直氣壯了,感覺素質很低,很丟臉...

自私的人都自己想怎樣就怎樣,規則條例不遵守,怪別人開單...
台灣就是太民粹了,只要造成自己不方便就變成是擾民,如果像日本一樣沒有停車位就不准買車,就沒有事了,法律就定在那邊不准違停不是嗎?而且如果真的發生火災, 結果消防車因為那些車子進不來,那個苦主家被燒光了,看著那些違停的車他心裡作何感想?如果樓主是那個苦主心裡又作何感想?法律這樣子訂一定有他的原因的
買車還要政府付車位給你,這心態才是有病

如果當初有考慮到停車位的金額是負擔,那是否就不要買車
就是有這樣違停堵在巷子
發生意外才會很嚴重
警察很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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