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及旅館 大家看清楚沒? 蓋停車場但是會跟勤美誠品 還有金典誠品一樣這樣會解決新光三越跟大遠百的問題?還是徹底癱瘓七期的交通 大家拭目以待!acerasus80 wrote:該土地面積10,642平方公尺(3千餘坪),在都市計畫中規劃為「廣場兼停車場」,目前暫時做平面停車場使用,停車格203位,但市府交通局今年元月已公告「廣場用地及停車場用地整體多目標使用」開發計畫,擬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招標,收取權利金,招商將本地開發為約一千個停車位之停車場,上面則做商場及旅館等複合式使用。
kzy wrote:終於有對林市長支持的政策了,大遠百、新光三越附近的停車位真的是不夠,周遭一堆私人的停車場價格超亂,有的一小時比台北還貴,那附近真的需要一棟立體停車場 以停車場之名行蓋商場旅館的端倪,是裝作看不到?還是習慣於選擇性的看?
首先”「不能本末倒置!」林市長強調,這土地本來都市計畫就是停車場用地“,那請問林市長,原本規劃的台灣塔、BRT、小巨蛋、雪谷纜車..怎麼你說停就停說改就改,這時候就沒有原本了????其次,如果停車位真的是二間百貨公司周邊路段塞車主因,與其一副有魄力、挺你部屬的態度,不如直接引導車子去停市府停車場,不就可以看出效果。如果沒效,那建再多其他停車場一樣沒效如果有效,市府停車場又容納的了,那也不需要這麼急著進行這個複合建築的開發如果有效,市府停車場也容納不了車流,那的確再增加立體停車場是解決事情的方法之一,而這時候你也有事實數據佐證,對於進行這件事可以更有力的數據支持,更容易得到支持不是嗎?深耕台中十年的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