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旋期間未到 不可退斡旋???

之前買屋時,有仲介跟我說如果遇到原本滿意的房子下了斡旋,事後因某些原因不想買,只要賣方還沒簽下要約同意,您隨時可以要求改斡旋金額,這時您就把自己要買的金額改到不可能成交的天價,當然您會遇到仲介的阻力,這時就看您們能否溝通,如果對方故意拖延,不要客氣直接寄存證信函!!

除非仲介真的在您改價格前說動賣方依您已付斡旋的價格賣您,不然一般的仲介到了這個階段都會好言好語希望繼續替您服務!!即使雙方不歡而散,等斡旋期限一到還是要退回您的斡旋金!!
首先恭喜神話大找到自己喜歡的房子

下斡旋時應該會給您一份議價委託書,這也算是正式合約的一種
您既然已經同意了斡旋期間(12/31),想當然爾,你已經同意了在這一段時間內
讓房地產經紀人為你的出價去跟屋主談判......

在屋主沒有同意以您出價的售金以前,您的確可以無償取回斡旋金
此舉沒有違「法」,只是稍微不合乎「人情」

再說此份「議價委託書」內,並沒有載明「不買」的罰則
應該只有避免您私下成交的違約條款......

所以,於情來說,如果真的喜歡這一間房子,您應該等斡旋期間結束前,是否有好的結果。
於理來說,經紀人在斡旋期間的「拉價」動作,也是本著您的出價的確和屋主的賣價有一段差距所致

除非......經紀人有跟您說過,您出的價錢「保證」可以買到......
以上,請您自行斟酌囉!
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
為何要有斡旋期?明明五分鐘就知道雙方價錢談攏不攏了,斡旋期就是看仲介要來玩賣家還是買家的期間啦,賤招有很多,開版的朋友,擺明了你也是被玩的對象之一...

下次記得簽要約書就好...
神話 wrote:
目前跟某家仲介簽約斡...(恕刪)


阿呆神話!!
打給我吧!!
感謝乖董~

完善處理完畢 改天來台中請你喝星巴克
HONDA.神話 改 BMW.神話 囉....轉戰BMW ^ ^~
需要幫忙的話盡管說別客氣,
只要能幫的上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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