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有去現場看過屋了,覺得周遭環境真的不錯也很方便,2樓兩房的戶別已經完銷了,實價登錄要等首批屋主過戶後才會登錄。地上權使用年限總共70年,銀行貸款可以到七成,建設公司可以額外提供一成無息的貸款,我認為還行。目前在台灣雖然地上權建案還不普及,但是在大陸以及香港還有英國等許多國家的房子都是屬於地上權的房子喔。我個人認為在現今台灣高房價的環境下,地上權或許能以低門檻獲得市場消費者的關注喔。附帶一提,使用年限到了後,可以跟政府協商續租,未必一定會被趕走拉,其實以香港的例子來說,老百姓買房都是習慣不關注還有多少使用年限的喔,我朋友是從香港移民台灣的,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房子還有多少使用年限呢…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