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土地上的樹基本上還是地主的你把樹做了、砍了,萬一人家有暗中裝監視器,知道是你幹的這種事可大可小。地主可以一笑置之,也可以交給法院處理(民事、刑事全來)一旦上法院,你毫無勝算,搞不好留下前科,搞不好要付一筆對方獅子大開口的錢才能換來對方撤告。所以,最好還是先和地主溝通一下,實在不鼓勵讓網友身陷司法險地。一般而言,你能處理的就是樹枝越界,或即將越界到你家土地內的部份你剪掉這部份的話地主是告你不成的。
67czhous wrote:請問隔壁空地的樹已經...(恕刪) 植物的部分或許是民法第 797 條土地所有人遇鄰地植物之枝根有逾越地界者,得向植物所有人,請求於相當期間內刈除之。植物所有人不於前項期間內刈除者,土地所有人得刈取越界之枝根,並得請求償還因此所生之費用。越界植物之枝根,如於土地之利用無妨害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如果植物越界受損害應該是損害賠償民法第 184 條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