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的是竹東在地建商的預售屋
但是初驗.與複驗很多相同地方都沒有改善完成就一直要求過戶撥款,頂樓外牆牆面不平整但是營照說是排水設計.明明其他住戶就沒有,但是因為工程浩大,現場營照根本不想改善,想要推託給建商,互踢責任.感覺很差
且電表尚未正式送電,也只有統一臨時用電
請問若是這樣,因為又說是要集體過戶,集體同一時間撥款,又拿出簽約法條說,當使照完成賣方通知可產權移轉,不得任何理由要求銀行停止支付貸款為由,所以要求銀行對保後初驗無重大瑕疵要求限期內必須支付最後銀行貸款.強制點交過戶.
跟其他人的考量點一樣,大筆款項已給建商.剩餘缺失部分一定不會改善,隨然不影響功能使用,但是 其茅仔 一定是很不爽的.
這個部分有人有經驗嗎??一樣款項須要先付清,然後後續才能請求建商改善嗎??若是沒有限期改善才能寄發存證信函給建商嗎??
walles wrote:
我買的是竹東在地建商...
請問若是這樣,因為又說是要集體過戶,集體同一時間撥款,又拿出簽約法條說,當使照完成賣方通知可產權移轉,不得任何理由要求銀行停止支付貸款為由,所以要求銀行對保後初驗無重大瑕疵要求限期內必須支付最後銀行貸款.強制點交過戶.
(恕刪)
我覺得你現在應該只有幾種選擇
1. 硬起來, 強烈要求建商無法接受這樣的施工品質, 要求全面改善, 同時電話錄音, 要求他們未改善前不得將房子過戶到你名下, 一但房子過戶到你名下, 你就非撥款不可了, 如果房子沒有過戶到你名下, 就算他們要告你違約, 你還是有幾分的勝算,
2. 外觀不平整, 只不過是個人接受度的問題,也不是說不能住人, 只是奇摩子不爽而以, 只好接受這樣的施工品質
其實買預售屋就有這樣的風險, 或者是說,已經屬於自己的東西,
當然希望它是最好的, 所以很多地方都會放大來看,
可是買成屋, 這樣的施工品質, 當下可能覺得還好,
畢竟大不了就不要買, 所以說不定接受度就會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