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仁哥 wrote:
(恕刪)通常會讓人從車上拆下記憶卡 拷貝影片 還要填單送檢舉
會願意做這麼多繁瑣的工作 只為了檢舉這沒有打方向燈?
(恕刪)
也是啦,我通常是是一個禮拜才會去看記憶卡的內容一次,除非是有遇到我無法接受的違規,像是:
1. 高速公路偷雞走路肩的車。
2. 明明就是雙向各一線的馬路,硬要併排停車,害我得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
3. 窄窄的巷道,就硬要在路口停車,讓轉彎車擠在一起的情況。
4. 大家都在排隊,就利用左轉/右轉專用道偷雞超車的情況。
5. 明明就紅燈好久了,就硬是要闖紅燈的車。
應該就是這樣吧,像是第2項,我家附近有一間房仲業,有一台車就經常並排停車在店前面,我就在一個多月內檢舉了他五次,真是不見棺材不掉淚,反正他應該是賺錢很多的房仲,就多繳一點錢給政府吧。
其他的違規,我幾乎是不會檢舉的,像是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我只檢舉過一次,因為那台車其實是在高速飆車蛇行,我沒辦法檢舉他超速,只好檢舉這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