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的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三接遷離以外,新竹市居民將可以拿到第五張「喝好水公投」的公投票。原訂8月28日的投票,受疫情三級警戒影響,延至12月18日投票。究竟由一群素人媽媽提出的新竹市地方性公投第1案「喝好水公投」是什麼?提案內容為何?正反方有哪些意見呢?
2019年3月21日,台灣乾淨水行動聯盟理事長、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理事主席彭桂枝領銜提出「您是否同意,新竹市應訂定,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明定工業廢水、醫療廢水及其他事業廢水和污水,應以專管回收,不可排入飲用水取水口或灌溉水取水口上游?」新竹市地方性公投案。
2019年12月18日,連署人數達成新竹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第七條所規定的「最近一次市長選舉選舉人數百分之一」的3383人,新竹市選舉委員會公告該案成立,成為新竹市地方性公投第一案。
喝好水公投的由來?
頭前溪為新竹重要水源地,2017年,新竹市的素人媽媽陳翠琴偶然得知頭前溪上游的竹東垃圾場囤積了大量的垃圾,不希望新竹市民仰賴的水源持續被垃圾污染,陳翠琴與劉妮雲、鄭于育、陳錦玲等四位媽媽前往垃圾場一探究竟,發現現場惡臭,甚至有工業區污水。為保護新竹人的飲水健康,四位媽媽找上社運人士彭桂枝,共同開啟「我們要喝乾淨水」行動。
喝好水公投提案原因?
「我們要喝乾淨水」行動人士發現,新竹科學園區喝的是寶山水庫乾淨的水,但是75萬市民卻是喝滲入工業廢水、垃圾污水等不乾淨的水源,認為實在荒謬。「我們要喝乾淨水」行動人士因此發起公投,希望新竹市政府負起責任,訂定自治條例,禁止廢污水排入飲用水取水口或灌溉水取水口上游,為民眾健康把關。
同意觀點:水質與民眾健康息息相關 政府應負起責任
支持喝好水公投案方認為,水質與民眾的食安、健康關係密不可分,而保持乾淨的飲用水源是維護食安健康的最基本要求。新竹市截至2021年9月為止,家戶接管率只有18.46%,並且只有分布於部分新竹市東區,新竹市北區、香山區均未接管;新竹市轄內的香山工業區也沒有可以處理工業廢水的污水處理廠,仍有污染灌溉水源疑慮,因此唯有訂定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才能保障飲用水及食安。
新竹市政府觀點:立場相同做法不同
本公投案並無反方,公投案所要求作為的新竹市政府、市長林智堅也表態與民眾站在同一立場,僅對主文認定部分內容有所疑義。如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應妥善處理廢污水,符合放流水標準;而水污法並未禁止排入,或僅能以「專管回收」的規定,因此認為「應以專管回收」不合理。除了技術問題外,也還有其他處理方式,如專管排入取水口下游等。
另外,新竹市政府也認為污水定義也應釐清。水污法規定,污水定義包含生活污水,若有未納入公共污水道的家庭污水均為「禁止」,將影響民生生活甚鉅,恐窒礙難行,生活污水是否也在禁止之列應確實釐清。
而新竹市政府意見書寫到,新竹市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中已有針對下水水質訂定相關管制標準,且會不定期舉辦水質檢測;另有增訂條文以規範事業廢水,因此應無需再制定相關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
公投案怎樣才會通過?
公民投票法第29條指出,有效同意票須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且有效同意票數應多於不同意票者,才算通過。按新竹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第五條規定,在本市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得為本市公民投票案之提案人、連署人及投票權人。投票權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以算至投票日前一日為準,並均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
發起「喝好水公投」的民間團體預估,通過門檻至少要9萬票,因此以拿到10萬張同意票為目標。
公投通過了會怎麼樣?
由於「喝好水公投」屬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案,若公投通過,依照公投法第30條規定,新竹市政府應於三個月內研擬相關之法律、自治條例提案,並送新竹市議會審議。新竹市議會則應於下一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程序。
原來還有第五張公投票,大家會怎麼投
2. 關新路在科學園區旁邊,喝的水與園區內的水不同水源?
新竹縣市合併?內政部:現無法源、人口不足升直轄市 九月初時此報導中提到 "根據新竹市政府統計,截至110年8月底,新竹市人口共45萬2781人;另外,新竹縣政府統計,截至110年8月底,人口數57萬3858人,兩者合計共102萬6639人。"
沒想到過了三個多月,新竹市民增加了三十萬人,難怪新竹的房價會漲成這樣。
30公分 wrote:
喝好水公投提案原因?
「我們要喝乾淨水」行動人士發現,新竹科學園區喝的是寶山水庫乾淨的水,但是75萬市民卻是喝滲入工業廢水、垃圾污水等不乾淨的水源,認為實在荒謬。「我們要喝乾淨水」行動人士因此發起公投,希望新竹市政府負起責任,訂定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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