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什麼法律條文可以對付將車子越停越占用馬路中線的鄰居?路寬:約九步。原本他把將車停在一樓室內,可是後來不知道為什麼,將車子停在自家門口,也就是這路寬約九步的馬路上。再後來,直接再把車子停得更靠近馬路中線。我想,他這樣自己的進出家門就會更方便。不需要開鐵門,可以直接走側門。這樣一來,他方便了,我卻要花更多的時間後打更多的D檔和R檔來倒車停入自己家的一樓。台灣社會就是這樣,政府都不會有什麼正確的規定,也不會教育民眾,才會有越來越多的爭執,也才會有越來越多的「偷吃步」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