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 Sinclair Vincen wrote:
寶佳機構底下有多家建...(恕刪)

我也覺得很不公平,像我有間四房車,平時沒在住,可是社區有兩房住四五個人的,不要說公電啦,管理費繳的就比那些小戶多近一倍,我也很不服氣阿!!
stanley5488 wrote:



我也覺得很不公平,像我有間四房車,平時沒在住,可是社區有兩房住四五個人的,不要說公電啦,管理費繳的就比那些小戶多近一倍,我也很不服氣阿!!...(恕刪)



那怎樣算法才公平阿!?又提不出好的方案只會在自己的角度看事情,每天去調查別人家今天有幾人來收管理費?用坪算管理費的方法,有數據最好記價已經是目前好的方式了,裡面住幾人如何要求如何算法還要請教大大〜
giorgiowhite wrote:
。那怎樣算法才公平阿...(恕刪)

既然坪數並不代表居住人數,為何不能用戶為單位?也有社區這樣做阿,我當然站我的立場說話,難道站你的立場嗎?你沒發燒吧?
最受不了那些拿著雞毛當令箭,拿不出公平方法,就只會要別人犧牲的傢伙.還義正言辭喊得很大聲
你們社區沒物管嗎?我們社區物管就做很好,哪戶住哪些人背景大致為何都清清楚楚,可能你們社區管理不佳才需要自己每天去偷窺吧.
不是沒有公平的方法,只是沒人會去搞那樣複雜,社區規定用坪數收費我也可以接受阿,只是我大坪數的沒啥住都繳那麼多管理費了,小坪數的還機車什麼阿??

在這裡想請教一下
假設一個社區有50戶...然後有5戶投資客不打算住也不打算出租
然後這5戶就把電表給拆了
假設本來大小公的電都是歸類在各戶電費分攤上(也就是除以50戶)
那麼投資客把電表給拆了
是不是就代表可以規避掉公電的支出???
然後各戶的公共電費分攤支出就變成電費要除以45戶

另外...
當這些被拆的電表的房子
哪天這5戶通通轉售出去然後自住客通通買下來要住的時候
申請供裝電表
這樣會讓分攤戶數會回歸回去變成50戶嗎?
還是就從此就是45戶了?

所以物業管理很顯然沒採用你的方法,還沒看過哪個社區用人頭計費的,又不是吃到飽〜,買大坪數以後賣掉坪數因該也不會少吧,憑什麼大坪數管理費繳較少,會因為你大坪數繳費較多賣不出去?這麼自私還來抱怨被噹是自然的,我也覺得物業管理的很好沒採用你的方式是公平的,而你自私想法就回家吃泡麵吧!
各位看官

看了樓上各位的討論應該是離題失焦了,小弟當初在購買寶佳鴻築建設的案子,代銷沒跟我們購屋者說明

大公電是均分攤到社區各戶,具小弟的認知一般的大樓社區都是小公電由各棟住戶分攤,大公電由

社區收取的管理費支出

交屋後小弟還未入住,收到台電帳單發現公共用電900多,自家流動電費84,小弟要表明的是

這樣會不會太離譜,請各位看官評論
giorgiowhite wrote:
所以物業管理很顯然沒採用你的方法,還沒看過哪個社區用人頭計費的,又不是吃到飽〜,買大坪數以後賣掉坪數因該也不會少吧,憑什麼大坪數管理費繳較少,會因為你大坪數繳費較多賣不出去?這麼自私還來抱怨被噹是自然的,我也覺得物業管理的很好沒採用你的方式是公平的,而你自私想法就回家吃泡麵吧!...(恕刪)


看文都不會看嗎?有社區用戶計費你看不懂嗎?既然無法精確計算人頭,為何不能用戶為單位?

自私自利還有臉在這大小聲,用坪數計費是因為按常理推論大坪數人多小坪數人少,使用公共空間資源的頻率多寡來計算,這不就是用人頭計費??

只不過是用推論的,很不精準,且現在貧富不均,人家一個人賺的抵過你一家子,人家有錢一個人住百坪不行嗎?沒錢一家三代擠個二十坪,哪個消耗社區資源多??人窮就算了,要有點志氣,不要甚麼都要別人施捨,受施捨就算了,還不知感恩?哀~~快去想辦法多賺點錢吧!

賣不賣得出去我也不care,第一我沒要賣,而且還在收集中,第二就算要賣,也不是賣給你這族群的.
每天被人噹,噹到傻了嗎?
attfdm wrote:
在這裡想請教一下
假...(恕刪)

有這招喔 拆電錶~~不錯喔 只是不知道可不可行 如果可行這樣大.小公電費都可以不用繳~~另店面內不通社區內也不會進去 減收管理費....我1元都不想繳 跟板大同問題 這樣還收錢會不會太離譜阿
mocslu wrote:
有這招喔 拆電錶~...(恕刪)


拆電表也僅是拆自家的電表 公共用電的電表是不會拆的
公共用電的帳單還是會寄給你 就算你都不理他 以後自家電表裝回後
這筆費用還是會被追回的 而且還有罰(延遲)金
不懂也不要亂教


Mark Sinclair Vincen wrote:
各位看官

看了樓上...(恕刪)


樓主 一般建商原始也都是不管大小公都是由購買戶去分攤的
至於大公電費用要由社區管理經費支出 得透過管委會去向台電申請
(建商只是站在協助的角色 可以幫忙跑腿而已)
所以你的問題應該去向貴社區的管委會去反映 至於管委會要不要做那是另一回兒事了
另外不論大小公都是以"戶"計算 跟大小坪數無關
希望這樣講解你會懂

樓上S大說的甚是 以坪數計算是依據統計學的理論以及實務上較可行的方法
不論用甚麼方法都不會有所謂的公平 真的要公平 那去買透天吧
透天不但不用管理費還可以頂樓加蓋呢
相逢自是有緣
SORRY的確是離題了!建設公司早已定好遊戲規則點交後的管理他們也不介入了,而物業管理也只是遵從管委會決定,要從管委會提議投票才有可能更改。

另外恭喜S大耶!說的自己好像很有錢!別人買不起,才一間房臭屁成這樣,社區大樓多幾個你這樣的人不就不得安寧了,你買房誰管你有沒有來住阿一樣要付錢(想吃霸王餐喔),建設公司跟物業都有一套計價方式等管委會成立才輪的到住戶投票,你改變不了就不要哇哇叫要不然就去買透天的,我有房了也買不起你所謂大坪數(可能1~2百坪)的房子,自私又要兼顧公平世界等你來改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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