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社區換了一家新的保全公司
保全人員,每天睡覺 滑手機 用手機看影片,有社區地下停車場車證不開柵欄給車主下去停車,褲子穿迷彩酷,服裝儀容不整。
有拍到照片和影片。
保全有對住戶咆哮過,但沒有錄影存證到。
有投訴到保全公司,始終未有效果。
只得到一句「目前找不到人會盡快換掉」。

最後保全調到社區別的崗位,還是每天玩手機、看影片、睡覺等等。
保全公司始終未把這位保全人員調離開社區。
有打電話給管委會和當面反映給管委會,管委會卻已駝鳥心態。

請教各位有經驗大大,可以提供方法嗎?
或有司法及政府哪個單位可以投訴的嗎?
文章關鍵字
保全業良莠不齊,很多業者低價搶標;得標後以低薪雇用保全員,保全員心想薪水低於業界行情,為什麼要那麼認真呢?因此流動率很大。目前保全員月薪行情兩萬七千多元(以工時240小時計) ,有些業者低價搶標後當然壓低薪水來招人,低到兩萬元都有可能;難怪招不到人或是待不久。所以社區管委會不要貪小便宜,跟業者簽約時甚至可以註明保全員薪水不能低於多少。

貴社區管委會主委鴕鳥心態不管事,那就重新選舉換人做。另可向市政府勞動局或中央的勞動部投訴,看業者能不能改善。
ccy4343 wrote:
保全業良莠不齊,很多...(恕刪)


大大你好

因為管委會就到今年7月就會開所有權人大會所以會在從新選一次管委會,所以現在的管委會是能拖多久就多久,管委會才不對新的保全公司有任何意見。

至於大大說的勞工部是要如何向他們反映保全公司在社區上的問題,投訴到中央勞動部,他們會怎樣處理這樣的事情??

先向大大說聲謝謝回覆
如果向勞動部申訴可上其網站,首頁右上方有「民意信箱」點進去寫信;至於市政府勞動局有沒有網頁信箱這我不清楚,可上其網頁看看。

另外,社區警衛可自聘不要外包給別人賺一手,自聘時輪班作息就跟保全員一樣每月240小時。月薪可定為24K有勞健保,年終獎金用打考績方式一般是一個月;這樣警衛全年收入跟保全員差不多,中小型保全公司的保全員沒有年終獎金,一般頂多紅包三五千元而已。

補充:
一、現行每月基本工資為每月19,273元,每小時115元。外面保全員每月工作240小時乘上115元為27600元這就是業界行情。
二、勞動部網頁上查到的:
查「事業單位自行僱用之警衛人員」前於98年6月26日經核定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該等工作者主要工作內容係負責事業單位門禁、人員及車輛之管制與登記。大廈管理委員會於適用勞動基準法後,所自行僱用之管理人員從事之工作性質如與前開所核相符,得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查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後,不受第30條、第32條、第36條、第37條、第49條規定之限制。惟勞工之工作時間尚非全然不受限制或無例假與休假,且勞雇雙方依該條規定另行約定之工作時間,仍應以書面經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備後,始得為之。至非屬前開工作者或縱屬前開工作者,惟未曾將勞雇間之約定以書面報該當地主管機關核備者,仍應依勞動基準法一般規定辦理。

好像除了中悅那種管理費很高的社區
其他社區都差不多

櫃檯保全半夜不睡覺的算是異類吧
只是因為沒出包
大家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以前半夜進竹科某公司(茂開頭的,已經倒了)
從大門到櫃檯的三四站保全
全部都睡翻了睡到不省人事,是從車道,大門,大廳...所有哨全部喔
科技廠都可以如此了
一般住家社區你覺得呢

一般新社區在銷售時
保全門面最好看
賣完一年後住戶就開始想找便宜的
一分錢一分貨
再來日班就變老伯伯
到最後夜班的沒來個流氓就不錯了啦
尤其夜班根本沒人願意做
真的一分錢一分貨,社區剛入住時,保全費很貴,但找的是年青力壯有服務熱忱的保全人員,管委會接手後,一年選的比一年便宜,能砍掉全砍了,。。。社區基金超級快速成長。。但品質真的比較差。。。
既然樓主的社區7月就要開區權人會議了,樓主又對物管公司的服務很有想法。
其實我會建議樓主在區權會議時可以自告奮勇出來當委員,甚至主委。
說實在的,物管公司也很現實,一位住戶的聲音只是1/n,一般都會忽視。但如果是管委會,甚至主委講話,因為涉及是否續約或解約的生殺大權,通常有用很多。

社區就是希望有想法的住戶多多參與,才會有所改變。

自己當過社區主委(被陷害的非自願)。老實說,管委會對於問題的無視,除了可能是任期快到了不想動之外,也許也有其他一般住戶看不到的考量。因此,我會建議樓主當一次委員,為自己的社區盡一份心力。
管委會的問題 看合約怎麼簽等
這是貴社區 & 物業公司的買賣關係 不用找公家單位 他們不管這種民事問題 除非你要上法院

管委會的問題 可以靠住戶串連給他們壓力, 物業公司是管委會要去監督的
物業合約住戶有權檢視 請直接去調 看有沒有罰則 有的話舉證後就能罰款 沒有的話記得下一個物業合約加進去
罰則很有用 因為直接反映在錢上 就算只有少500, 物業公司上層也會發現 會問到底 紙包不住火
物業公司該區的主管會被更上層主管定
如果沒有罰則 很容易被下面的人包住問題 火燒不上去 就可以繼續擺爛

甚至 住戶可以自己扮演委員會監督角色 如果你願意的話
做好證據, 去盯每月財報, 物業擺爛, 錢還爽爽領, 去質疑管委會
做好撕破臉的準備 自己上場當
很簡單~

一看就是知道是管委會的問題~~

任何壓低成本的事業都是暗地裡有偷雞摸狗的事情(經濟學理論)!!

上句話再回頭想想現在遇到的事情!!
樓主您的狀況比我們好多啦
我們大樓號稱有成立互助會
沒有組織章程 平時也不開住戶會議
萬年主委獨裁一切
每個月向住戶收取管理費
請來的管理員其實都他親朋好友
管理員平日工作就是抽菸.下棋.兇住戶
最近還弄了一個"5人小組"
自行宣布公共事務由他們討論決議
比如幫管理員加薪之類...
討論過程其實是黑箱作業
不開放住戶參與 也沒有會議紀錄
住戶只能被迫接受他們張貼的"公告"
若寫上意見多半隔天就被撕掉
若不交管理費還會被恐嚇"違法..
將通知法院來強制執行..."
一般住戶都很善良 不想惹事
加上金額也不是很多
多半就想繳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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