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你找了一下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的Q&A

2:檢舉的違章建築,為何過了那麼久還不拆?
:本市土地多屬都會區,人口稠密,建物繁多,相對的違章建築數量亦逐年增加,而本市拆除隊之人力經費皆有限,無法全面遏止違建之成長。本市拆除隊以有限之資源下,違章建築拆除之執行原則,乃以公眾利益之迫切為首要考量。故以維護公共安全、公眾交通、公共衛生、增進市容觀瞻(城鄉風貌)等案件為最優先處理。

8:拆除違章建築是否有優先次序?
︰本市因違章建築數量龐大,執行拆除之人力、機具不足,而拆除能力有限,因此訂定「臺北縣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將違章建築分類為A、B、C、D等四類組排拆。其訂定之標準係考量各違章建築標的影響公共利益的程度而加以擬定。其分類如下:
A類:即報即拆案、
B類:政策性案件、
C類:影響公共安全、
D類:一般性案件。

所以先看你的違建是屬於哪一分類
若是分到D類的話
應該是排到十幾二十萬號以後了吧

這種有違法事實存在的案子(已認定違建)
就不用找民代了
他幫你換他違法
所以找他也只是敷衍你一下而已

如果平頂公寓屋齡老舊漏水
可以合法興建鐵皮屋頂,
前提是屋脊不能超過150cm

如果沒超過趕快去找建築師補平面圖向拆除大隊報備程序



單子上寫約3m看來沒救了

超過就不用說了

等著被拆吧
或許很久或許很快

看你有沒有惹到人
違建就是違法
拆的人才不會誰管你花了多少錢


浮上台面拆更快

能合法通過的鐵皮屋頂不能超過150公分會不會不太合理呢?一般的公寓屋頂有水塔等突起物,應該都超過150公分,要是做了這種矮的鐵皮屋頂,那以後就很難另外加裝新水塔了,而且屋頂高度不能超過150公分,那屋頂內部還有梁等結構,那人應該根本就沒有辦法在屋頂走動吧?要用爬的?即使頂樓住戶只是要蓋個擋雨的鐵皮頂,樓下的住戶也不會同意蓋這麼低矮的吧?不僅完全不能使用屋頂這塊公共空間,要是遇到火災,這種低矮的屋頂不是更危險?人沒有辦法疏散到屋頂去,感覺好像是政府怕民眾蓋了高度夠鐵皮屋頂後,再偷偷的圍起來做房子用,但我看過是有一些鐵皮屋頂完全開放的,並沒有做房子用,單純只是防水防熱而已,而且至少有10幾年以上了,但按照法律,這種的無法合法,不知道有沒有人看過公寓鐵皮屋頂只有150公分以下呢?
請問這種鐵皮沒整個包覆的都不能蓋 那頂樓要怎樣才能隔熱阿?
我們這邊房東也是用蓋鐵皮屋是違建這鳥理由不處理頂樓隔熱問題
不准蓋鐵皮屋應該是那種整層包起來的阿 這個應該沒有吧...


如果只是為了防水兼防曬
其實是有合法的鐵皮屋的
只是屋脊最高不超過150公分
屋簷不超過100公分

只是上樓頂行動會比較不便
目前為建拆的慢,除了少數關說之外,還有就是預算問題,拆除違建目前使用大家納稅人的錢來拆,目前正在擬定立法改為拆除費用由違規人負擔,這樣子日後就會越拆越快了,拆越多,政府賺越多!!

以下摘錄自新北市違章拆除大隊Q&A:
拆除違章建築是否遇到執行困難?
(一)、法令依據:建築法及違章建築處理辦法。
(二)、辦理情形:目前執行遭遇之困難如下:
1.高樓違建:致執行人員不易進入,且高度過高、落料傷人等因素困擾執行人員。
2.建材新穎:因科技發達,建築材料日新越益,違建常以鋼骨等新穎材料施工,以致執行不易。
3. 違建戶規避:執行人員無法進入執行,均以會同地方自治人員,請鎖匠開鎖或不定期突擊排拆,以防違建戶外出規避。
4.數量龐大:本縣轄區龐大、人口密集,於都市寸土寸金觀念下,違建數量龐大,而政府拆除能力有限,故而訂定「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分類排拆。

有關建築法規定拆除違章建築收費,市政府計畫如何執行?
為落實建築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依本法規定,強制拆除之建築物,不予補償,其拆除費用由建築物所有人負擔」之規定,遏止違章建築成長,並顧及行政之公平性,避免將全民之稅賦,投諸於少數人之違法行為開支,本府已擬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草案,將報請市議會審議,待通過後公佈實施


「新北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法案內容簡介?
法案內容主要分為四大部分,說明如下:
(一)、立法目的:本條例係依「建築法」96之1條規定,訂定向違建所有人收取強制拆除費用之標準。
(二)、違章建築定義:本條例所指違章建築,係依「建築法」及「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規定應強制執行拆除者。
(三)、強拆除計價方式:強制拆除之費用按違建構造類別及面積計算之。
(四)、費用收取方式:依本自治條例應收取之拆除費用,由本府以書面限期繳納,逾期未繳者,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之。

但是目前這條例到底過了沒,查不太到耶???
看起來是沒過,民意代表不想討皮痛啊~~廣大的民眾違規都要陳情關說,民代會受不了!!!
不過拿大家的錢幫違規的人拆違建,天底下居然有這麼好康的事情,不蓋違建真的對不起自己!!!
建築法

本法所稱建築物,為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樑柱牆壁,供個
人或公眾使用之構造物雜項工作物

S3001 wrote:
能合法通過的鐵皮屋頂...(恕刪)


1.是不合理,可以找議員去改 去吵....總比拿來關說有用吧?
2.要彎腰才能行走,屋頂下方多都H型鋼,螺絲,金屬切割面…撞到頭會很慘
但人可以正常行走,就有其他用途的(居住)的可能性
(把人民當賊的政府,但也是真的很多人會鑽漏洞,政府怕事 所以無法怪誰)

3.合法鐵皮屋頂無法蓋滿,要留1/8無頂蓋避難平台
漏水是五樓先遭殃,其他樓層的也不太能有什麼意見....
尤其是老公寓,通常都被五樓佔用了

4.有看過,守法不想被被抓辮子的
要合法很難,但還是有人會遵守。
若真是大學生
應該知道蓋鐵皮屋是違建

既然知道
那別裝悲情了

不過
被拆不容易
很難過的說
你很難被拆

雖然我希望大家可以守法
大家可能都誤會了!!你照片中的房子是六樓加鐵皮屋頂!!這本來就該拆!!不拆還有天理嗎!!
molovemei wrote:請問各位大大
我家樓上幾年前蓋了鐵皮屋頂
技術部課長 wrote:
這有99%被人檢舉....(恕刪)


不是99% 是100%是被人檢舉的
稽查人員每天要跑那些被舉發的案件都跑不完了
哪有時間主動去稽查
當然是能少一事就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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