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畫線一定是路霸占用的,你所謂的機車停放也一定是路霸的機車來橫停、斜停...
如下照片,你說這是互通嗎?

新北的水準沒有高到可以互通停放的!
所以畫線反而能讓大家公平合法的停放。
skyline5466 wrote:
不過8公尺以上巷弄
做完也是兩邊可停
路不會變寬、汽機車反而不能互通停放
這是讓人疑惑的地方
全區通殺是便宜行事
因地"擇"宜才是適合的
qazcde wrote:
'汽機車反而不能互...(恕刪)
skyline5466 wrote:
其實看起來那兩台橫插的機車中間可以督一台車或5-6台機車OK的....(恕刪)
qazcde wrote:
重點佔圍牆邊的大部...(恕刪)
中原一點紅 wrote:
新北市的紅黃線劃很多...(恕刪)
alily9885 wrote:
住永和三十幾年,支持...(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