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7382 wrote:網路上已經有執業律師(恕刪) 收到,我很抱歉,其實我也不確定訊息真偽,也谷歌了兩次得到的資訊相同,才發表看法,為了求慎重也沒直接說答案,讓聞者自行去搜尋,不過還是為我傳達的不正確資訊向大家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