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的不夠重! 官員和建商如果誠信做事會這樣?最近去看土城一建案也類似, 整棟都是辦公用,銷售還是鼓催入住.還有一棟明明挑高4米2, 樣品屋也給你看就是夾層設計, 但也跟我說是客戶裝潢可以暫借看.如果遇到不知法的人去買,完銷後,政府在去跟民眾罰錢!實在無法相信繳稅養這些營建署作用何在?
有交關過就沒關係...以前有去看過這地段的成屋, 看到地目就沒興趣了, 會花幾千萬/上億買的人, 你說不懂地目,騙小孩嗎? 貪心吧...THE666 wrote:真的搞不懂這個....這些房子當初在銷售時,政府都不知道嗎?等民眾買了之後,錢都給了建商,政府才開始要抓.........(恕刪)
Devin1927 wrote:不懂多少年來,一堆商...(恕刪) 你還真的是狀況外。商業區 住宅區 工業區 能做什麼用途,都是清清楚楚寫在各都市計畫區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以台北市來說,除非少數特定的都審區域,如信義計畫區、內科、大直大灣、等等,有自己的都市計畫,裡面的土地使用分區名稱也不一樣之外,其他都是依照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來限制使用項目。不是今天你看到A地商業區或住宅區可以幹嘛,B地就可以做一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