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666 wrote:
商業區本來就是可以...(恕刪)
今天查了一下,
有關商業區上是否能蓋住宅,
只要符合規定並無其他限制(如果有敘述不夠完備的地方,請專業人士再提出指正),
但如果在都市計畫中確定不能蓋住宅的區域,
也會正面表列,
這些透過「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案審查檢核表」中的檢核項目剛好可以看到:
1. 商業區做住宅區使用的一些限制

2. 都市計畫不得作住宅區域的規定(ex. 大彎北段)

另外,也有市議員曾經針對商業區蓋住宅提出質疑(http://blog.udn.com/wong2006/6446446),
但因為這些非屬都市計畫中確定不能蓋住宅的區域,
目前看來並無適法問題。
這次市府最大的突破是用「稅籍查違規住宅」的作法,
透過住戶把自住稅率使用在商業區的房屋中,
間接認定這些住戶違規使用,
否則市府實務上也很難舉證些住戶違規使用,
但這種認定作法是否有問題,
後續的發展可能也要再觀察看看。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這個地區的房屋價格勢必受到這個政策影響,
因為住戶會有受處罰的風險,
或是將稅率修改為非自住的損失。
目前找到的處理方式,就是找間公司營業登記,才能將稅籍變更為營業用。
找議員,找立委都沒有用啦,連不是這選區的都跑來插花。
已經有第一波的住戶收到最後通牒,12/1開罰。
柯先生就是要開鍘,低消要六萬,要吵要鬧可以,但不要跟荷包過不去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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