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頭這麼多,怎麼不升級成行車記錄器??

Firstmind wrote:
法律無明文禁止。但亦...(恕刪)


至少目前法律無禁止,單純只是車廠覺得有無需要而已,我這樣解釋不知道有沒有錯

未來法律禁止等到真的禁止再說吧,之前的爭論是設備不升級的原因

Firstmind wrote:
現在合法,不代表將來也一定合法;
...(恕刪)


這不是多說的 現在合法 那就是合法...
"將來"不一定 那有什麼好討論的...?

將來可能的事那麼多...
pms wrote:


Google 街景圖都沒違法了....

因為:
1.公開之公眾場所。
2.得法益持有人之同意。(例如Street View得到部分配合商家之同意,現在開始擴張及於部分商店內部陳設)
面對。接受。處理。放下。
Firstmind wrote:
因為:1.公開之公眾...(恕刪)


那如果是衛星圖呢 ? 照到我私人土地的籃球場了

sorry , 不想戰, 純粹好奇
l0919022554 wrote:
至少目前法律無禁止,單純只是車廠覺得有無需要而已,我這樣解釋不知道有沒有錯

是的。


intercosmo wrote:


這不是多說的 現在合法 那就是合法...
"將來"不一定 那有什麼好討論的...?

將來可能的事那麼多...


因為惡法亦法,
現行法不見得一定合理,
且現行法未明文規定也不等於一定合法。
未規定的灰色地帶只能於紛爭發生時藉由司法機關加以認定。

所以為了論述的精確,
加上那句是不得不然..



pms wrote:


那如果是衛星圖呢 ? 照到我私人土地的籃球場了

sorry , 不想戰, 純粹好奇

這類似國外時有所聞的:明星於自宅被狗仔以直升機空拍問題。
個人見解認為,
以現今科技發展,
露天之私人場所,
即使以圍牆隔離,
似已無法完全與外界隔絕,
故可能被視為公開場所。
但仍應視具體個案認定。
(例如雙方之主觀意圖、使用之工具設備、行為人是否用於營利、被害人之隔絕設施是否足夠...等)
面對。接受。處理。放下。
Firstmind wrote:
不欲筆戰,以下謹提供...(恕刪)



果然清楚、明瞭

對法律構成要件分析十分清楚



和前面有人自稱是法律人,卻不討論法律的構成要件

反而叫大家不是法律、汽車工程從事人員,就不要亂發言的人比起來

高、下立判!


pms wrote:


那如果是衛星圖呢 ? 照到我私人土地的籃球場了


如果你的籃球場有加蓋,而衛星圖可以透視

那就牽涉到隱私權。


比如你坐飛機,在天空往整個台北市拍照

回來後公怖在網路上,被整個台北市民告到脫褲子

有這種可能嗎?
flybluepig wrote:
如果你的籃球場有加蓋...(恕刪)


有道理~~~感謝
flybluepig wrote:
如果你的籃球場有加蓋...(恕刪)

被台北市民告到脫褲子,有笑點
Pachilla wrote:
第一﹐無故安裝紀錄器在私人車上就有問題

第二﹐無故紀錄了私人的駕駛行為也有問題...(恕刪)


不要硬凹了,長大點。
問題一:如果是標配----你可以不買
如果是選配----消費者願意買,就不是所謂無故安裝。OK

問題二:消費者選配安裝的,那還無故紀錄的問題嗎?顯然沒有。OK

附帶回答蠢問題:您說原廠不裝是因為法律問題,說什原廠非車主不能安裝...巴拉巴拉的....所以原廠不能裝。
事實是可以安裝的,因為未過戶前,已簽定單的消費者要裝的,合約有載明,當然沒這問題。
問題只在於消費者要不要多花這筆錢而已,完全是市場問題。

另一個問題,請您這邊回去看清楚,美國所要設的汽車黑盒子,內容是什麼?不要看見黑影就開槍?

還有汽車在街上錄影,是完全合法的,不然你可以去告GOOGLE看看。或試著去告警政署也可以,應為他有鼓勵民眾照相錄影取締,這因該可以告他教唆犯罪。

如您無法接受以上說法,我只能默哀了。............
老頭我跟我的20年FZ2,於2011年7月第三次環島平安歸來。 就是愛騎檔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