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的父親被媒體說他兒子是要下卸貨才把車子開得這麼靠近跟本是一派胡言當天晚上約18:30我帶女王和兒子一起到居家附近用餐找到一處合法路邊停車車停妥離開前還先進入店內跟老闆娘打聲招呼說車子暫停門口我們在對面餐廳用餐如有妨礙會立即移車但對方就是不肯我則認為溝通無效逕自進入對面餐廳用餐老闆娘則電召兒回店(三分鐘左右即回)我見少東回店以為年輕人比較有法律常識遂再趨前溝通不但無效還一副耀武揚威大聲小叫的要我立刻走人見再度通無效就不再理會他們回餐廳繼續用餐待用餐後才跟餐廳老闆借用市內電話撥110報案結果15~20分鐘(有點慢)後有一組警網兩名員警(一男一女年輕)到場處理但對方不理踩員警,員警也因無法處理而逕自離開我又二度撥打110打現況告知值班台並請警方再派警網並要求有主管到場約五分鐘後(這次速度有比較快)來了共有六名員警派出所主管副主管全到了可是處理了20~30分鐘仍未見效拿出罰單要開罰名目是妨礙交通店主見狀才一輛一輛的移動車子結果是移成以下情況主管見溝通無效的情況下遂下令拖吊車到場最後店主是在見到拖吊車到場後才把車子移開此時已是晚間20:30(害我當天的公老坪沒去成)回到家後電話詢問律師要用何律法訴對方有了十足把握能告嬴對方後才到派出所提出告訴以上是在約兩個月前發生的一件小案子也不知為何會在前天上了蘋果(顯然有人訊息對外透露)而引發電子媒體相繼報導有的電子媒體有親自找我做了電訪(可是播出的肉容根本不足以反應事實也無法指出問題的核心)有的電子媒體則找到了我做了現場採訪(訪問完成還請我帶他們到對方店內做平衡報導)我為何指被告父親一派胡言1.我如果惡質不講道理開胎時就不會主動入店打招呼.2.我如果惡意阻路也就沒道理自行報警處理.3.對方如果沒有蓄意就不會由一個人分兩趟開兩車來做阻擾.4.對方如果沒有蓄意就不會在警方要開單時把45度阻車改換成前胸貼後背阻攔5.如果如被告父親所言他們是要缷貨無論怎麼停車法都一樣可以如願缷貨何致大費週章雖對方有意和解但因對方財大氣粗又傲慢不講理錯把公共財佔為己有犠牲用路人權益所以我堅持依法究辦樂透來我家 wrote:難道開賓士車去堵人家...(恕刪) 樂透搞錯對象囉蕃茄jay wrote:本來還想攪個版面聲援...(恕刪) 為了咱小市民的停車權益不得不堅持告訴DB129368 wrote:二哥的車車不是4*4...(恕刪) 自從對方開始蓄意阻欄後我一步都沒離開餐廳以免無謂爭執而失焦全程都交由警方處理Shortys wrote:有5個人 害我昨天銀...(恕刪) 看到了你的照片你這算是見義勇為為民楷模好樣的~~
bigcat9 wrote:{wilson}哇....(恕刪) 本來是想帶家吃晚餐後上公老坪夜騎奈何碰到惡霸惡霸總也要人治治craisin wrote:修焊啦! ....(恕刪) 如果真用少林挪移大法那恐怕就要喋喋不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