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已4年沒出險~~~~機車保費約一千出頭~~~
親身看過有保和沒保的親友~~~只能說有保是對的
有保的做完筆錄~直接說該看醫生去看該修車的去修~~個自回家~~~資料給~保險員
~那一次賠了3萬多<人+車>~~~~a到一台機車~那台機車又去撞停紅灯的汽車~~兩台都要賠~保險公司說~我們的責任大連初判表都不用~只給保險公司~筆錄的單子
※好險有保第三,一千多換3萬多
沒保的做完筆錄~~不能回家~~開始談賠償~~~談錢就傷感情囉
尤其是兩方認知差異太大很容易吵起來~~走法院的機率很大~~~這種有爭議的還是交給保險公司的法務~~讓專業的來你才不麻煩
而且樓主這是第三還比較好~~~個人很久以前中招是~~~~竊盜險~~~第一年買機車時送一年~~
第二年也是寄了張"類似名信片大小"可以便利商店繳費~~
我天真的以為是強制險(因為也是名信片....)
只能說~~要看清楚上面的字~~不要自以為......自己沒注意怪不了人
另外樓上有人po第三~~~在這小弟我提一下~~
別家不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應該多多少少都有這情況)
富邦~線上保汽車第三責任險~
有個小bug~~他上面沒寫~就是他的第三的超額是"年度"來算~~也就是網上保1000萬=這一整年的額度用完就沒了
如果要買每一事故1000萬要找保險員開保單
※去年保的時候,直接跟保險員說網上保比你的價格便宜~他查了一下跟我說的
ps.我有打網站富邦客服電話求証~得到的答案也是如此






前進.黃金梅利號 wrote:
你知道投保汽機車強制責任險一年沒出事有什麼好處嗎?
大家可以注意一下喔!!!~~^^
我也是第一次知道這樣的事情,原來以前被保險公司坑了不少,
所以,最近如果大家有要更新保單時,記得叫保險公司打折,
否則告到保險司,他們可是要罰二十萬呢!!!
你知道投保汽、機車強制責任險一年沒出事有什麼好處嗎?
無肇事紀錄沒減費,保險公司要受罰。
新制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已實施一年多,不少車主最近正面臨續保事宜。
雖然新制車險費率結構增加「無肇事紀錄減費」項目,
但不少車主在向保險公司續保時,保險公司卻未減費。
財政部保險司前陣子接獲一些車主檢舉保險公司未依規定減費,
保險司已對多家溢收保費的保險公司開出罰單,每案罰鍰二十萬元。
保險司官員指出,自去年四月起實施的新制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將保額和保險費大幅提高一倍左右,但也增加以肇事紀錄加減保費的規定,
讓紀錄良好的駕駛人可以減少保費負擔,以鼓勵駕駛人重視行車安全。
依據規定,肇事紀錄加減保費大致可分成七種等級,分別是:
1. 新承保或無承保紀錄
2. 過去兩年無理賠紀錄
3. 過去兩年內理賠一次
4. 過去兩年理賠兩次(又分其中一年無理賠、每年都有理賠兩種情形)
5. 過去一年無理賠
6. 過去一年理賠一次
7. 過去一年理賠兩次等。
原則來說,如果過去一年無肇事紀錄者,保費可以打九折計算,
兩年沒有理賠紀錄可以打八折,三年沒有理賠紀錄可打七折,最高保費以打七折為上限。 不過,很多保險公司在承辦車主續保時,
可能以「沒有過去承保資料」為由,保費並沒有打折;
或是車主明明從來沒有理賠紀錄,保險公司僅打九折計算保費,
讓車主平白多付保費,損及車主權益。
保險司官員說:「許多車主並不知道強制車險無肇事紀錄可以減費的規定,
因此未發現保險公司溢收保費。」
最近財政部接獲一些車主的檢舉案件,顯示車主已逐漸重視本身的權益。
官員表示,如果駕駛紀錄良好的車主在續保強制車險時,
保險公司並沒有打折計算保費,車主可以檢附保費收據向保險司提出檢舉,
一旦查獲確有此事,保險司將處罰保險公司。
有三種車險一定要保足,包含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乘員險、及非保不可的強制責任險。
根據數據顯示,近幾年來,保甲式、乙式車損險的民眾,是一年比一年少了,泰安產險表示,雖然整體車體險投保件數因新車增加而變多,到去年投保車數達八十二萬,佔全台六百七十萬量汽車的十二%,但明顯可看到保費最貴的甲式持續減少,保費最便宜的丙式增加,代表要投保的車主,大致上還是會投保,只不過會衡量自己的預算,改保低價車損險。
不過,再怎麼不景氣、口袋沒錢,有三種車險,是一定要投保的,泰安產險表示,包含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乘員險、非保不可的強制責任險,這三個險種,再怎麼窮,都要保。
富邦產險表示,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保障的是除了車上乘客以外的人,包含路人、因為自己失誤成的車禍,理賠對方的車子、人員損傷等。
富邦產險說,開車若不幸肇事造成人員傷亡,除了心理上的愧疚外,還可能造成數佰萬元、甚至上仟萬的賠償責任,遠高於愛車的費用,並非一般家庭經濟所能承擔,若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則可降低自己要支付的賠償金額。
泰安產險說,乘員險則是保障自己,包含駕駛人及車上的乘客,車上通常載著都是自己的親朋好友,若因為自己駕駛疏失,造成乘客受傷,車禍嚴重程度、醫療費用是誰也無法預估,有保乘員險,則可將出險理賠費用轉嫁給保險公司。
每年我們都要繳交強制險的費用 您知道你能擁有那些權益嗎?
條列如下~~~
花點時間~~關心自身的權益唷!!
1. 發生重大車禍時,通常是由救護車將傷者送至醫院, 而救護車的費用或是救助搜索費都可以申請理賠。 (要外加乘員險才有)
2. 車禍發生後,所有的看診、診療所產生的費用,全都可以申請理賠 (採實支實付),除此之外,還包括轉院、出院、住院、往返門診的交通費用, 合理範圍內也都是可以申請理賠的。
3. 因車禍住院療養,無論是否雇用特別護士或家屬自行照顧病患, 皆可申請看護金(每日1200元)。
4. 若因車禍發生造成頭部、顏面部或頸部受損傷,導致遺存明顯醜形 (瘢痕、線狀痕、凹痕......)女性可理賠至42萬元,男性可理賠至26萬元。
5. 因車禍而造成被當事人牙齒斷裂、掉落或其他損傷, 每一顆牙齒最高可申請1萬元理賠金。
6. 車禍若不幸發生對方肇事逃逸,或對方並無投保強制險的情況, 被保險人亦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金, 事故發生二年內接可申請理賠。
7. 強制險理賠不分道路責任或事故當事人造成的過失, 皆可申請理賠,但事故發生時請務必記得要向警察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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