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政府設排汽管驗證規則,商家依規則製管驗管賣管,民眾沒違法管好買,自然只好買正常改裝管,沒定規則,則廢氣ok,噪音ok,沒觸媒,不用環保法條,改交通違規條例來罰,環保局不罰,可沒說警察不能開別的紅單,台灣法律千萬條,要用隨他挑,所以只有製定更嚴謹的法條,修改已過時法條,才是正道,不然只會輪為搶錢的工具,公誤員沒辦法讓國家進步,薪水進升已開發國家,但搞小手段由民眾口袋拿錢卻用盡手段,你們說不違規怎會受罰,如果市面上只能買的到驗證ok的排氣管,應該很少人會去買違法的排氣管,裝沒驗證重罰,就是公誤員怠惰,墨守成規,不思與時代俱進,設符合時代法條,只想等退休,出事,不想改只知罰,國家已被好官我自為之的公誤員管的亂七八糟。night0907 wrote:讚最好改裝都可比照...(恕刪) night0907 wrote:讚最好改裝都可比照...(恕刪)
很讚成政府這次的法規 : 今天剛好遇到載女朋友的屁孩. 改管又沒防燙蓋 路上亂按改過的蝸牛喇叭 騎車亂飆是怎樣載人女兒好歹騎慢點!! 撞到父母才來哎說*我家兒子很乖都排氣管帶壞他的 生到這種屁孩如果掛了少一個是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