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真的可以用眼睛當攝影機?!

說實在話,能在屏東被警察攔查
除非你違規事證明確或酒駕,不然要被攔查真的是少見!!

這請恕小弟一些論點。

1、警察本身就有行政裁量權,這是行政法裡賦予執法者的一項權利。說的通俗一點,他一天看過一萬台車不止,為什麼就只攔你?光這一點就算你打到交通法庭也會判輸。除非是43條危險駕車一罰就罰1萬多另當別論。

2、警察不可能拍完照再去追你把你攔下來開單,如果你不停跑給他追呢?跌倒了是不是要國賠?我相信01裡的網友們都會乖乖地停下來,但是將你的論點放大到小P孩身上呢?

3、如果今天警察用拍照的方式寄到你家,你會不會變相投訴警察卑鄙用偷拍的,為什麼不現場開我罰單?違反公平正義原則?

4、如果每次闖紅燈、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超載、沒戴安全帽...都要舉證的話,警察輕鬆多了,他就躲起來拍照就好了啊,需要績效就出去拍個兩張就回派出所(隊)上交差阿,開紅單又沒有任何獎金,那麼認真幹什麼?難怪年輕警察現在很多都加裝行車紀錄器。


我們國家警察的執法權力就是被會說:「我們會加強教育加強舉證的。」這些官踐踏殆盡。
同時也是被因開一張紅單就要警察出來面對的人民糟塌。


殊不知,警察都不要開單他最樂的清閒。 如果你樂見這種狀況你就寫信到總統府、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要求警察開單業務回歸監理站吧~


連開單這項業務都不屬於警察的,分明是監理站的業務,快點幫警察取消掉吧~~他會更加感謝你的,甚至幫你付那1800可能都甘願喔


你這行為跟討拍無異


##補充一點,假如無照的小P孩發生車禍,請您不要再說警察都不取締違規了喔!

抓了說證據不足,不抓說警察很貼心@"@

台灣警察真難當。
https://tw.news.yahoo.com/%E6%87%B6%E8%AD%A6%E6%90%B6%E9%8C%A2-%E7%9C%8B%E7%9B%A3%E8%A6%96%E5%99%A8%E9%96%8B%E7%BD%B0%E5%96%AE-221113096.html

警察用監視器開單
結果幾個人找媒體去警局坐一坐、鬧一鬧,沒事!
雖然有縣市規定不行這樣抓違規...
不過這些人臉皮真厚,佩服~

就像有些人說警察都躲起來拍違規、超速等
但是你不違規管他們怎拍啊?

同理
t88965 wrote:
這請恕小弟一些論點。...(恕刪)

#補充一點,假如無照的小P孩發生車禍,請您不要再說警察都不取締違規了喔!

抓了說證據不足,不抓說警察很貼心@"@

台灣警察真難當。



無照只是行政罰,不是無照就一定錯,
還是要看當下誰違規誰錯比較大,

警察本來就應該舉證,一天看1萬多台,難保眼睛脫窗,入塵,恍神,
如果都自由心證,那警察要抓誰就抓誰,萬一被誤殺 不就虧大了?

重大刑案都能這樣搞了,雖說微罪但是攸關大家荷包,
應該也必須有第二 confirm 機制才對!

現在攝錄器材這麼方便,連口袋型的都出來了,實在沒理由說無法舉證,逕行舉發。
其實我也覺得路口擺一台錄影機,回去看影帶開單就好了,省去與民眾爭論的動作,追逐的危險。
無敵爐石 wrote:
無照只是行政罰,不是...(恕刪)


哈哈我只是舉例無照吧,之前有新聞不是說警察好貼心嗎?在之前不是有警察追車撞橋墩,民眾質疑執法過當嗎?

如果我不攔你下來我怎麼知道你無照?

這是國家賦予警察的權力,這是屬於國家法律層面信賴警察,如果人民層面不信賴警察,可以請立委們修交通處罰條例,凡開單必舉證。在這之前,警察一就是執行法律的人員這是無庸置疑的。

當然我是就事論事拉,不是說我一定挺誰。 要comfirm可以啊,上交通法庭阿,法庭會發文要求警方舉證,甚至要求警察出庭,這樣警察又可以賺到半天不用開紅單了。

贊同FARSIDE的說法,就錄影就好了啊也不用在那邊硬要你簽名要看你臉色要跟你吵。

到時候又有聲音出現,警察使用卑鄙手段,警察浪費公帑逕行舉發要用雙掛號開張單成本要50幾元~~

t88965 wrote:
這請恕小弟一些論點。

1、警察本身就有行政裁量權,這是行政法裡賦予執法者的一項權利。說的通俗一點,他一天看過一萬台車不止,為什麼就只攔你?光這一點就算你打到交通法庭也會判輸。除非是43條危險駕車一罰就罰1萬多另當別論。

因為他心情不好..因為他看錯..因為他追不到別人...有太多太多因為


2、警察不可能拍完照再去追你把你攔下來開單,如果你不停跑給他追呢?跌倒了是不是要國賠?我相信01裡的網友們都會乖乖地停下來,但是將你的論點放大到小P孩身上呢?

不應該國賠,既然要追,就錄影下來,現在大部分都有錄影機了


3、如果今天警察用拍照的方式寄到你家,你會不會變相投訴警察卑鄙用偷拍的,為什麼不現場開我罰單?違反公平正義原則?

不會,心裡很不爽,但是畢竟是事實,只能認了


4、如果每次闖紅燈、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超載、沒戴安全帽...都要舉證的話,警察輕鬆多了,他就躲起來拍照就好了啊,需要績效就出去拍個兩張就回派出所(隊)上交差阿,開紅單又沒有任何獎金,那麼認真幹什麼?難怪年輕警察現在很多都加裝行車紀錄器。

這是事實啊!!!你沒看過之前台東還是花蓮有個警察因為沒開紅單被罰站嗎??你確定沒有績效的問題嗎??

t88965 wrote:
哈哈我只是舉例無照吧...(恕刪)


錄影,拍照都 OK 阿,
只要是有證據 我都接受,證據到哪裡就應該辦到哪裡!
但是我不接受 "我的眼睛就是攝影機" 這種態度,

人都會犯錯,都需要證據,
不然像老美, 才14歲 拿 BB 槍,就被警察斃了,跟誰討?

如果有攝影機證明小黑是拿BB槍先向警察示威,
警察在危急狀況下無法辨識真槍or假槍,為確保自身安全就斃了他,
我想事情也不會搞得這麼大了!

streetlover wrote:
沒有去過美國最好也要...(恕刪)


曾經在澳洲被攔過一次,某天傍晚坐朋友車回家的路上,開到一半突然後面高起警燈,就靠邊停車了!

隨後一名警察就走過來說我們超速,朋友跟警察說可是我們都沒超過90?(速限90)

警察就說,剛剛我們經過的一個小橋(不到50公尺長吧),就那一小短段速限是70,所以我們超速了!

我們急忙告知警察因天色太黑,真到沒注意到速限有變,連忙說抱歉~

後來警察告訴我們,他本來是下班了,回去的路上正好看到我們超速,所以就迴轉回來攔下我們,因為這是他的工作!

最後他口頭告誡我們後就放我們走了,還好沒被開單~

先前朋友被拍一張,罰金三百多澳幣,近一萬台幣

無敵爐石 wrote:
錄影,拍照都 OK ...(恕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877209

那我只能補充一下同樣在01上面的文章了@"@,你OK不是大家都OK。

另外補充一下,上上位所以我有打他需要業績再出去開阿XDD,或許個地方業績要求不多。

你總不可能要求六龜茂林玉山頂要1個月都要100張吧~或許樓主剛好雖小遇到警察需要業績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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