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前些日子我媽買完菜回家,在巷路口停等紅燈時聽到後面有"喔咿喔"聲音(然後後面也有人按喇叭),於是趕緊要把機車靠邊點(有幾輛機車也是),但都擠在斑馬線上,於是我媽覺得擋到人家過馬路又想說等下也要左轉就又騎到巷路口待轉,這時綠燈大家就往前騎了,那我媽這方向紅燈就等待轉囉,這時...
交警騎到我媽旁停下說:太太,你闖紅燈喔!
我媽說:剛是聽到"喔咿喔",所以靠邊讓路,但又擋到人家走路,怕耽誤到不是故意...(我猜我媽解釋蠻久的)
警察則說:我媽這方向並無救護車輛...等等,解釋一段時間後,還是收到一張"紅燈右轉"罰單
當時因趕緊做出的動作,老人家是感覺真冤枉,請問大家這種情形有合理嗎?
sunnyfish0701 wrote:事情是這樣的:
前些日子我媽買完菜回家,在巷路口停等紅燈時聽到後面有"喔咿喔"聲音(然後後面也有人按喇叭),於是趕緊要把機車靠邊點(有幾輛機車也是),但都擠在斑馬線上,於是我媽覺得擋到人家過馬路又想說等下也要左轉就又騎到巷路口待轉,這時綠燈大家就往前騎了,那我媽這方向紅燈就等待轉囉,這時...
交警騎到我媽旁停下說:太太,你闖紅燈喔!
我媽說:剛是聽到"喔咿喔",所以靠邊讓路,但又擋到人家走路,怕耽誤到不是故意...(我猜我媽解釋蠻久的)
警察則說:我媽這方向並無救護車輛...等等,解釋一段時間後,還是收到一張"紅燈右轉"罰單
當時因趕緊做出的動作,老人家是感覺真冤枉,請問大家這種情形有合理嗎?
哪來那麼多的「順便」?
沒開你一張闖紅燈就很不錯了吧.
看過太多人藉著救護車 「順便」違規超車、順便闖紅燈之類的鳥事了,都是自以為聰明,大家都白癡
汽車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
應變車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之警號時,應依下列規定避讓行駛:
一、聞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之警號時,不論來自何方,均應立即避讓,並
不得在後跟隨急駛、併駛或超越,亦不得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
消防水帶。
二、在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之路段,應即減速慢行向右緊靠道路右側避
讓,並暫時停車於適當地點,供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超越。
三、在同向二車道以上路段,與執行緊急任務車輛同車道之前車,應即向
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相鄰車道之車輛應減速配合避讓,並作隨時停
車之準備。
四、執行緊急任務車輛得利用相鄰二車道間之車道線行駛,而在車道線左
右兩側車道之車輛,應即減速慢行分向左右兩側車道避讓,並作隨時
停車之準備。
五、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時,已進入路口之車輛應駛離至不妨
害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行進動線之地點;同向以外未進入路口車輛應減
速暫停,不得搶快進入路口,以避讓執行緊急任務車輛先行。
force6688 wrote:
這案例不是第一次,新...(恕刪)
那是因為懶,不然去調前後路口的監視畫面也可以,如果連這也懶的作,就打行政訴訟,法官會幫你查的清清楚楚,救濟管道都有,自己不用當然只能乖乖受罰,別誤導錯誤訊息好嗎?
以上是你真正禮讓被開單的救濟管道,但有些人自以爲闖紅燈後開走或是開的比救護車快,就自以為是禮讓,像這情況就別救濟了,這根本不叫禮讓,而是沾救護車的便宜行違規之事。
禮讓救護車隧道加速挨罰1600元 法官力挺撤銷罰單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3253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