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想在台中市買戶公寓, 但因為需求的室內坪數只有 30坪左右, 而最近的建商推案似乎都衝到 50 坪以上;
所以猜想我要買的房子應該都不在建商手上, 而是在稍早之前的投資客手上; 也因此似乎只能跟房仲找房子了;
請問如果透過房仲業者買屋, 中間的流程是如何的呢?
我猜想的部份是:
1. 找到想看的房子後, 跟房仲約好看房子;
2. 如果想買就要出價 (這個階段我能 (或說是應該) 跟房仲取得那些資料呢?)
3. 然後就要開始讓房仲幫買賣方議價;
4. 談成之後就要辦過戶的手續 (這部份查網路上買方要付的錢大概有, 除了房價外
a.契稅
b.印花稅及登記代書費
c.過戶登記代書費
d.設定登記代書費
e.抵押設定規費
f.火險保費
g.管理基金、瓦斯管線路費等。
還有漏掉的部份嗎?
先謝謝大家熱心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