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
去年底,因小弟家庭成員增加且工作被調往40KM外的縣市,因此開始將舊房屋脫手。
今年初,舊屋(a)順利脫手後,在派任縣市找符合100%退房地合一稅條件的房子(2年內且坪數、價格都高於舊屋。)
轉折:
幾個月前找到了一間不錯的預售屋(b)且也簽約了,原計畫是等到他竣工後去執行退稅,
但在這兩天內人突然發現在更蛋白一點的地方有符合預算的且更滿意的成屋(c)釋出,因此萌生"換約"的念頭,想請問:
問題:
1. 此時換約是否會影響到舊屋(a)售出後的房地合一稅的退稅?
2. 如真的換約,請問預售屋(b) 要繳納甚麼稅? 是否後續有具有如同舊物(a) 的退稅資格呢?
3. 如購買成屋(c) 且符合(2年內且坪數、舊格都高於舊屋,用否能用買成屋(c)的名義退舊屋(a)的房地合一稅呢?
抱歉好像有點複雜,簡單來說就是擔心 預售屋(b) 的換約會去影響 舊屋(a)的退稅,畢竟金額有點大,有無先進有相關經驗可以分享呢? 感謝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