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個向建商添購新屋的水費負擔責任問題想要請教一下
『交屋』是在所有文件都過戶了為基礎?還是包含驗屋程序跑完了,所有的硬體物件也都轉交了為基礎?
倘若所有文件都過戶了,水電等等也都是在屋主的名下,然而驗屋過程有些缺失需要修正,因此屋主目前除了權狀等等資料已外,尚未收到任何的遙控器、鎖匙等等硬體物件。在這個情況下,任何水電相關的費用請問是屋主需要負擔的嗎?還是建商?網路上找來找去似乎只有提到『交屋後』的那一天起,當期的帳單就會是賣家與買家雙方依據比例去做切割,然而屋主仍等待複驗的過程,應該還沒有完成『交屋』程序吧?那費用是否應該仍就由建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