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宇 wrote:請參考下面兩張圖:
廚房的上櫃幾乎用不到,塞進去的東西常常會忘了有這個東西,再拿出來時已過了保存期限… (新家裝潢應該不會做太多上櫃了)...(恕刪)


大家都知道越高或越低的地方放的東西越不好拿,所以只適合放最不常用的東西,但是又把吊櫃(Wall Cabinet)裝那麼高,當然感覺不實用!事實上即便是耶魯大學畢業的美國知名室內設計師伊蓮葛瑞芬也在其著作中提到:「吊櫃底部和檯面的標準距離是 15 ~18 吋(38.1~45.72 公分)...如果有 20 吋(50.8 公分)就有很多空間可以在檯面上放很多大型電器」,請量一量府上吊櫃下緣離檯面多高吧(我家是 49 cm 已經很高了,但存取物品仍感十分便利)!
臺灣的廚具、系統家具甚至是房間尺寸,都是很自由隨性沒有一定標準的,但是歐美可不是!
去過 IKEA 就知道,它們的衣櫃深度不是 35 就是 60 cm,寬度一定是 50 cm 的整數倍。廚房水槽的深度、檯面下的高度、電器櫃的寬與深度,全都有標準尺寸,所以不管要內崁什麼電器,或是裝什麼吊衣配件,買來不會有放不下的。
枉費幾千年前秦始皇就知道書同文、車同軌的重要,很可惜臺灣有很多標準還尚待建立與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