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brex wrote:
我知道法律上店家有權沒收訂金, 所以這就是我在這間店學到的教訓, 欺人太甚, 貪得無厭,...(恕刪)
既然知道法律上店家有權沒收訂金
那店家又何來欺人太甚貪得無厭呢?
另外 我也不信你真的是第一次在Mobile01發言
Silent Impact wrote:
多買一些是買多少,能否醜話先說在前面?...(恕刪)
Silent Impact wrote:
客戶訂了貨不買,不退訂金哪裡站不住腳?...(恕刪)
Silent Impact wrote:
做生意是互相,顧客有誠意解決問題,本就該各退一步,不是嗎?...(恕刪)
leeltwtw wrote:
這問題應該是店家和買家,相互去討論出來的結果
問我要醜話,我是小小生意人,只會說好話,實話,不說醜話
訂製品,原本就是要接受,不想要訂金了,就代表站得住腳
我不敢相信,你公司是這樣處理事情的,跟廠商下單
下完單,東西好了,才說不要了,我改下其他物件,OMG......
這一句就有點像商人了,但版主不經思考氣頭上PO文
行為上就是不想要3000了,也要讓他生意變差的處理方式
對於雙方都沒有益處,反而本末倒置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