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 會請房東示出房屋權狀嗎?

Edsion wrote:
這種反應有很多種可能(恕刪)

交給代管公司。是指仲介嗎?
jruserty wrote:
那如果合約上他故意寫所有權人姓名證號 無加註代理人 也無代理授權書
多告一條偽造文書(恕刪)


告了,判無罪(因為對方是用XP內建的笑話家,改圖片……就框選然後剪下、貼上,並不適用偽造文書罪……中文造詣不好上法院多半也是敗訴,述文內容只差一個字、兩個字判決就會差很多……敗述那就要自己去付一大筆述訟費與律師費)

沒事不要去自找麻煩。
約房東到地政事務所,請公務員幫你確認房東有房屋所有權,確認完順便在地政事務所完成付款與簽租約,一舉兩得,不敢去地政事務所的房東,就別去租了.

Ye-Kin-233 wrote:
告了,判無罪(因為對方是用XP內建的笑話家,改圖片……就框選然後剪下、貼上,並不適用偽造文書罪……中文造詣不好上法院多半也是敗訴,述文內容只差一個字、兩個字判決就會差很多……敗述那就要自己去付一大筆述訟費與律師費)


列印圖片文字算準文書 .
你有不起訴或無罪的法院文書嗎?很好奇怎麼會判無罪?基本的偽造文書罪,如果承租人住不滿租期,就被趕走,還涉及詐欺罪!

刑法 第 220 條
在紙上或物品上之文字、符號、圖畫、照像,依習慣或特約,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關於本章及本章以外各罪,以文書論。
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顯示之聲音、影像或符號,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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