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KK4125 wrote:錯錯錯!!!!這部憲法在台灣施行本來就是錯的。當初制定這部憲法時,根本沒有台灣的人民代表在裡面。中華民國憲法是1946年12月25日經制憲國民大會於南京議決通過,於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因為台灣早在 1895年的馬關條約當中割讓給日本了,所以當時中國的領土根本就不包含台灣,又怎麼能夠把台灣定義成自己的領土? 憲法中的兩岸關係條例是由台灣地區選出的國大代表所制定!
中國企業勢力越來越大,到處併購的模式有點像80年代的日本,如果所有中國品牌或中國製造的東西都不用,實務上是很難做到的。前一陣子的新聞 ''中國浙江吉利汽車創辦人李書福斥資七十三億歐元(約九十億美元),取得賓士(Benz)母公司戴姆勒汽車大約九.七%股權, 成為戴姆勒汽車的最大股東...''有錢人不會連賓士也拒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