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人生阿 wrote:
不是怕被告,都有發票了我要怕什麼?
事情發生了總要人家處理的時間,何況他們也有誠意解決,那我等結果出來了在做下一步打算不是嗎?
(恕刪)
那就直接秀出來啊!
都上網公佈了還藏著拽著要幹嘛?
如果真有問題的話也好讓大家幫你公評公評啊!
你敢說你沒有一丁點想用網路的力量想逼對方就範?
如果你真那麼厚道想給對方時間解決就不會在現在就在01上PO文此事!(如果真有這件事的話那我只能說你是在玩兩手策略!我社會不是白混的!)
如果你真想聚集網路力量支援你,一句話!就把商家公佈出來!如果你真有所本大家也會聲援你的!
那如果你真你自己說的那麼厚道!那就把文刪了不要自打嘴巴!我想大部分的鄉民都是有判斷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