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ius_1006 wrote:
請問有前輩能分享GE33...(恕刪)
這組型號 應該網上隨便網上找都有
很多人貼
cinnamon coffee wrote:
GE-55只適合貼在前車窗,貼在前擋,就如影片中所示,只有一片黑而已,真的別推薦這種來害人
影片中的車,前擋貼透光率50%的隔熱紙.........(恕刪)
阿啡 wrote:
看到這一篇忍不住要回一下。
當初想讓他講明確一點,最好大家到法院講,結果fs1013這個人選擇逃避,用檢舉的方式,停止繼續討論。
交通部的法規竟然是連結看某人的01發表言論,而不是看交通部資料,這是甚麼樣的邏輯思考?
fs1013要學怎麼看官方資料,不要道聽塗說。南投監理站官方網頁有檢測方式。
fs1013 wrote:
1. 檢舉? 雖然在論壇上也曾與人爭論,但我從未檢舉過任何人或任何事。
如果你認為被檢舉了,不是我。
2. 不明白你說到法院講是甚麼意思?
你用肯定句說我檢舉你,逃避繼續討論。
如上所述,事實上我沒有。
所以是建議我上法院告你毀謗嗎?
3. 那篇的連結是網友剖出來交通部的公文回函說明法規。
是交通部正式公文比較有公信力,還是南投監理站網站的文字位階比較高?
我去找了你所謂南投監理站網頁檢測方式,
看來就是對代檢場的內部教育訓練材料,並非法規。
而且,對於隔熱紙的敘述如下:
"2.1 不透明反光紙與隔熱紙之區別
不透明反光紙:製作材質含金屬成分,限定某
一角度始能透視,其他角度則完全反光無法透
視。
隔熱紙:製作材質不含金屬成分,立於車輛兩
側可透視車內情形(依顏色深淺可視光穿透率
約12%~70%)。
「不透明」色紙、反光紙或隔熱紙之認定:以
在車輛兩側正方目視能透視車內及不反光為原
則。"
看起來也是說要能透視車內及不反光呀!
VLT 要多少以上才能透視車內?
你去看看前面網友的 55% 的照片,看得到車內人臉嗎?
剛好我上周陪同台灣的客戶出差加拿大,
在路上談到看車子都沒貼隔熱紙。
當開過一個四面都是停止標誌的路口時,
左側開車的老太太揮揮手讓我先過,
我起步後在路中間也揮揮手跟她謝謝。
這時坐在前乘客座的客戶說:
"我現在才明白駕駛人互相能看得到對方是有必要的!"
台灣駕駛人為何禮讓精神比人家差?
都貼的黑黑的,無法有目光接觸的表情與動作,
自然的禮讓精神就去了一大半。
fs1013
fs1013 wrote:
至於隔熱紙商家,有三種:
多數是守法的商家,不會幫你貼違法的貼紙。
部分是稍有良心的商家,會警告你要求的貼紙違法,但你堅持還是會幫你貼。
少數是賺錢至上的商家,你想貼甚麼就給你貼甚麼。
fs1013
阿啡 wrote:
交通部法條寫不可以貼不透明反光隔熱紙,已相當明確...(恕刪)
阿啡 wrote:
...未看到聽說違法商家,那麼怎麼有你所謂的三種商家,很想知道這三種商家實際代表,而不是你虛構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