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廣告

genius_1006 wrote:
請問有前輩能分享GE33...(恕刪)


這組型號 應該網上隨便網上找都有
很多人貼

cinnamon coffee wrote:
GE-55只適合貼在前車窗,貼在前擋,就如影片中所示,只有一片黑而已,真的別推薦這種來害人
影片中的車,前擋貼透光率50%的隔熱紙.........(恕刪)


單龍GE-55前擋貼透光率50%的隔熱紙,如果貼在前檔一片黑而已...

那這個也是一片黑嗎? 前檔V55 這樣有比較帥? 透光也只有55%耶~
只開帥,不求快 18/18 B200 【開箱與分享】




你說呢? cinnamon coffee


fs1013 wrote:
咦? 台灣的法規已經有人去函交通部得到回覆並貼在站上了啊,
你在這版這麼活耀,沒看到嗎?
來,連結在此
另外,你開車配帶安全帶是因為不帶上違法才帶的嗎?
你酒後是因為怕被抓去關才不開車的嗎?
fs1013


看到這一篇忍不住要回一下。
當初想讓他講明確一點,最好大家到法院講,結果fs1013這個人選擇逃避,用檢舉的方式,停止繼續討論。

交通部的法規竟然是連結看某人的01發表言論,而不是看交通部資料,這是甚麼樣的邏輯思考?

fs1013要學怎麼看官方資料,不要道聽塗說。南投監理站官方網頁有檢測方式。

mike365 wrote:
那這個也是一片黑嗎? 前檔V55 這樣有比較帥? 透光也只有55%耶~(恕刪)


前檔V55透光55%,貼上前擋玻璃透光剩多少? 美國前檔禁止貼隔熱紙,尤其是這種金屬反光隔熱紙貼在前檔,透光70%只能貼在前車門窗戶.....
這些美國工廠生產的隔熱紙,都不是汽車前檔專用隔熱紙,台灣人倒是汽車貼得很開心!

ciiy78322 wrote:
前檔V55透光55...(恕刪)


說太多

擋到人豺路,一堆人出來護航

尤其國慘車,新車還送全車隔熱紙,以為賺到,那真是悲劇

我都教身邊人,別以為行人道上,沒車敢撞你,其實那是鴐駛人,真的看不到你

尤其位處車燈邊邊角落的地方
阿啡 wrote:
看到這一篇忍不住要回一下。
當初想讓他講明確一點,最好大家到法院講,結果fs1013這個人選擇逃避,用檢舉的方式,停止繼續討論。

交通部的法規竟然是連結看某人的01發表言論,而不是看交通部資料,這是甚麼樣的邏輯思考?

fs1013要學怎麼看官方資料,不要道聽塗說。南投監理站官方網頁有檢測方式。

1. 檢舉? 雖然在論壇上也曾與人爭論,但我從未檢舉過任何人或任何事。
如果你認為被檢舉了,不是我。

2. 不明白你說到法院講是甚麼意思?
你用肯定句說我檢舉你,逃避繼續討論。
如上所述,事實上我沒有。
所以是建議我上法院告你毀謗嗎?

3. 那篇的連結是網友剖出來交通部的公文回函說明法規。
是交通部正式公文比較有公信力,還是南投監理站網站的文字位階比較高?
我去找了你所謂南投監理站網頁檢測方式,
看來就是對代檢場的內部教育訓練材料,並非法規。
而且,對於隔熱紙的敘述如下:

"2.1 不透明反光紙與隔熱紙之區別
 不透明反光紙:製作材質含金屬成分,限定某
一角度始能透視,其他角度則完全反光無法透
視。
 隔熱紙:製作材質不含金屬成分,立於車輛兩
側可透視車內情形(依顏色深淺可視光穿透率
約12%~70%)。
 「不透明」色紙、反光紙或隔熱紙之認定:以
在車輛兩側正方目視能透視車內及不反光為原
則。"


看起來也是說要能透視車內及不反光呀!
VLT 要多少以上才能透視車內?
你去看看前面網友的 55% 的照片,看得到車內人臉嗎?

剛好我上周陪同台灣的客戶出差加拿大,
在路上談到看車子都沒貼隔熱紙。
當開過一個四面都是停止標誌的路口時,
左側開車的老太太揮揮手讓我先過,
我起步後在路中間也揮揮手跟她謝謝。
這時坐在前乘客座的客戶說:
"我現在才明白駕駛人互相能看得到對方是有必要的!"

台灣駕駛人為何禮讓精神比人家差?
都貼的黑黑的,無法有目光接觸的表情與動作,
自然的禮讓精神就去了一大半。

fs1013
fs1013 wrote:
剛好我上周陪同台灣的客戶出差加拿大,
在路上談到看車子都沒貼隔熱紙。


才剛從埃及出差回來, 那邊的車也沒在貼隔熱紙的, 且當地太陽比台灣大得多. 其實常出國就知道, 要分辨台灣團的一個方法就是判斷洋傘數量, 全世界最怕曬的大概就台灣人.
廬山煙雨浙江潮,未到千般恨不消。及至到來無一事,廬山煙雨浙江潮


fs1013 wrote:
1. 檢舉? 雖然在論壇上也曾與人爭論,但我從未檢舉過任何人或任何事。
如果你認為被檢舉了,不是我。
2. 不明白你說到法院講是甚麼意思?
你用肯定句說我檢舉你,逃避繼續討論。
如上所述,事實上我沒有。
所以是建議我上法院告你毀謗嗎?
3. 那篇的連結是網友剖出來交通部的公文回函說明法規。
是交通部正式公文比較有公信力,還是南投監理站網站的文字位階比較高?
我去找了你所謂南投監理站網頁檢測方式,
看來就是對代檢場的內部教育訓練材料,並非法規。
而且,對於隔熱紙的敘述如下:
"2.1 不透明反光紙與隔熱紙之區別
 不透明反光紙:製作材質含金屬成分,限定某
一角度始能透視,其他角度則完全反光無法透
視。
 隔熱紙:製作材質不含金屬成分,立於車輛兩
側可透視車內情形(依顏色深淺可視光穿透率
約12%~70%)。
 「不透明」色紙、反光紙或隔熱紙之認定:以
在車輛兩側正方目視能透視車內及不反光為原
則。"
看起來也是說要能透視車內及不反光呀!
VLT 要多少以上才能透視車內?
你去看看前面網友的 55% 的照片,看得到車內人臉嗎?
剛好我上周陪同台灣的客戶出差加拿大,
在路上談到看車子都沒貼隔熱紙。
當開過一個四面都是停止標誌的路口時,
左側開車的老太太揮揮手讓我先過,
我起步後在路中間也揮揮手跟她謝謝。
這時坐在前乘客座的客戶說:
"我現在才明白駕駛人互相能看得到對方是有必要的!"
台灣駕駛人為何禮讓精神比人家差?
都貼的黑黑的,無法有目光接觸的表情與動作,
自然的禮讓精神就去了一大半。
fs1013


交通部法條寫不可以貼不透明反光隔熱紙,已相當明確,所以那位弟弟到處呈情,得到的還是這條。
交通部法規在監理站都有,且有全文,監理站為官方執行單位,我不看他的資料難道看你扯東扯西的,斷章取義嗎?
在那個樓裡,有用玻璃生產法規來替代隔熱紙規定,有用過去的香港法規來告知他人,就像你在本樓一樣,說了美國各州前擋隔熱紙的要求,不說美國各州前窗要求的不同。


fs1013 wrote:
至於隔熱紙商家,有三種:
多數是守法的商家,不會幫你貼違法的貼紙。
部分是稍有良心的商家,會警告你要求的貼紙違法,但你堅持還是會幫你貼。
少數是賺錢至上的商家,你想貼甚麼就給你貼甚麼。
fs1013


中華民國規定法條及執行方式,在台灣就是以此為標準,目前在各樓貼較深隔熱紙的人,很多也都表達依法令;實際上,依南投監理站官方測試方式,各樓有些業代推薦的隔熱紙有違法的嗎?未看到聽說違法商家,那麼怎麼有你所謂的三種商家,很想知道這三種商家實際代表,而不是你虛構的。還是你在編故事嗎?

既然監理站有明確檢驗方式,檢測也過,哪來違法商家之說。你又用什麼憑據說別人違法。

我想告訴你fs1013,喜歡扯國外風俗民情,沒有關係,但法不要亂講。








阿啡 wrote:
交通部法條寫不可以貼不透明反光隔熱紙,已相當明確...(恕刪)

甚麼叫不透明?
我會認為透明就是透光 100% 喔,
你給我遮 5% 就是 5% 的不透明!

甚麼叫不反光?
就是我站在窗前,必須能完全看穿而不能看到一點點自己的倒影!

所以交通部及監理單位在文字上面打迷糊仗,
事實上是給業者方便喔。(或是掩飾自身的怠惰...)

你如果要認真按現行法規走,
台灣交通部法條唯一明確的地方是車窗透光率不得低於 70%,
然後說不可以貼不透明、及會反光的隔熱紙。
這兩個要件加起來,你只能貼透光率 90% 以上的隔熱紙,而且是全車喔!

阿啡 wrote:
...未看到聽說違法商家,那麼怎麼有你所謂的三種商家,很想知道這三種商家實際代表,而不是你虛構的。...(恕刪)

你貴人多忘事...
將近一年前你已經問過這問題了,我也回了...
再說一次,說的是美國業者的情況。

fs1013

fs1013 wrote:
甚麼叫不透明?
我...(恕刪)


法規用詞自有法規用詞定義,在不透明反光的詞語內,若未有附註解釋,需用科學其他相關用語定義,即使監理站有公告測試方式,如同你說的這不是法規,所以若依此測試方式,低於12%透光率隔熱紙,判定違規,也是會有爭議,但這個測試方式的說法至少讓一些特殊見解的磨人,不再亂肆批評。應該讓政府機關暫時不在受騷擾。

在其他樓很多貼較深隔熱紙開箱的人,都表達尊重其他人看法,所以同樣個人的認為的看法,就算是瞎扯,我們也是尊重。


那位弟弟希望你有看懂方向才有努力空間,但不多就是。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