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anu1019 wrote:
是退"新車"的貨物稅...(恕刪)
是那個業務搞不清楚狀況 不過也下訂新車了
gjm wrote:
以目前財政部公布的...(恕刪)
忘記者呼吸 wrote:
業務跟你說的是正確...(恕刪)
tomjoys5 wrote:
我今天(1/19)去報廢我父親的舊車了(去年7/27用太太名義買車領牌),先前汽車銷售業務員跟我說可以去國稅局辦理退貨物稅,所以我接著去國稅局,結果是還不能辦理爆,國稅局人員這樣解釋,雖然法案有通過,但是相關作業程序還沒規劃好,各車商那邊的作業程序也還沒標準化,而且要到原先賣你車的車商那裏辦理,因為稅金是會先退去車商那裡??總之還未明朗,所以車商那邊都是先壓件,我有點擔心又問,1/27就即將快到了,往前6個月的的追溯期會不會逾期? 國稅局人員是說以舊車報廢之日往後還有六個月可申辦...,這需要再求證,萬一一個步驟搞砸,稅金就飛了,錢難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