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cuna0517 wrote:換言之 保養場已經...(恕刪) 路邊停車前面已說明過:以政府提供的公家停車位,所收的費用是屬於「規費」性質,費用收入國庫,也是用於回饋國家建設(理由正確)。但以私人停車場來說,收費行為都算是個人圖利,以法律要求的人人平等規則,受費者一定要有某程度的貢獻。照您的說法,保險難道保一百萬險,保費就要繳一百萬嗎?還是要二十四小時請保鏣陪在受保人旁?
所以現在很多停車場都會標示說僅供停車不付保管責任這是那一國的歪理阿!老子我花錢付停車費可是卻不保證其安全?被偷?被拔零件?被破壞?那收錢是在收個鳥阿?收個屁阿?養隻狗放車旁還比較安全些,至少狗還懂得咬人收了錢卻不履行相對的義務,那收錢是在收身體健康的嗎?我看這個停車場的主管比X還不如?直接連絡APPLE了,相信最近沒啥重大NEWS可以報這種也可以上上NEWS,或是數字周刊有那種後續追蹤的服務快選舉了,聯絡一下自己住家的議員或立委吧相信有人會很熱心的主動跟事主聯絡............................................我想要根除這種層出不窮的案例追根究柢還是要從法條面來著手啥叫僅供停車不付保管責任那我丟路邊紅線就好拖吊車拖走放在保管場還安全許多哩頂多付個幾千把車領回+紅單給付快選舉了建議一下這種事有無根除之道
cloudwu wrote:總比大家這樣亂比較好發現01的人越來越多人愛用"比如說"....還有別人這樣,那我為何不能這樣... 網路上本來就是這樣,大家都是無聊上來嘴砲的,難不成還有專業的專程上來免費為大家服務?網路世界,習慣就好,不要太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