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a3987 wrote:我之前客戶跟中X 土建融 利息20%你沒聽錯喔 20% 要借 還要跟他們搭配租一台新車因為銀行借不出來 只能跑租賃公司借了20% 也是要借下去 唬爛也要打草稿民法第205條超過16%之約定無效
一堆人說不要找融資公司,需要資金找銀行.....到底是有沒有出過社會?能在銀行借的到低利錢的人,會跑去找高利的融資公司??基本上就是銀行不借,才會去找融資公司啊!!!!!!!!!!!!!!!!那銀行為何不借? 就是評估貸款者風險高,可能會變呆帳。融資公司為何要收高利,不就是因為放貸對象是高呆帳風險的,需要高利來平衡風險。高風險、高獲利,這有很難懂嗎?? 銀行不願意承擔高風險,誰來承擔??比起地下錢莊,這些受自律公約規範的大型融資公司,大多是上市櫃公司背景,最起碼也受公司治理約束當高風險族群銀行借不到錢,卻有資金需求孔急,融資公司不就是救命嗎~若沒有這些上市櫃融資公司,高風險族群向地下錢莊借錢,社會有比較好嗎???不念書的去當立委,那又是誰選出這些立委? 民眾就那麼容易被帶風向??
真正可怕的是這些車貸公司都沒有實體營業據點,網頁也都是一頁式網站,要聯繫只能透過電話、Line,臨時有事根本找不到人,跟詐騙集團沒兩樣。各位買東西分期付款或是貸款時,真的要多考慮一下自身能力,因為法律是保護不到你的。
tpa32163 wrote:你沒有看錯,合約內確實有載明超過20期,須支付剩餘本金3%違約金 成年人了,簽約前本就該看清條款而不是被業務洗腦不然人家怎說業務嘴黑累累通常這種貸款,除非你繳第1~2期就申請結清,不然提前結清沒差到哪去(有時反而會花更多)
Lawu wrote:和潤是賣車的嗎?不是嘛大笑(恕刪) >>>和潤的確是賣車的Law大有所不解因為租賃公司不能直接金融實務上就是用開發票的方式當消費者要辦理汽車貸款時由汽車經銷商開發票給和潤再由和潤公司開給消費者再拿去領牌消費者取得的購買車輛發票,是由和潤公司開立你可以去查看看和潤的公司登記即有汽車買賣業務然後車輛領牌後,在三天內向監理單位辦妥動產擔保交易附條件買賣登記如果租賃公司和銀行合作就是辦理動產抵押設定登記因為是辦理汽車分期買賣契約(含中古車買賣)管轄單位是行政院經濟部適用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
tpa32163 wrote:代親友發文,不是要討...(恕刪) 這應該不論是跟銀行貸或融資貸,下場都差不多。唯一的差別,就是綁約幾年(期)才能結清,提前結清也是有另約可談,就是一口氣將支借總額款項再申辦借貸頭款一次全結清,銀行與融資貸款也不可能因為客人能提前結清,利率就能降低,除非雙方立約前期繳納就已經約定低利率談妥的本金清繳,但銀行與融資公司通常不願意借同樣的額度、卻少賺了。尤其買房這種高額度、多期數的,都嘛薅到底褲都破幾康!!例如購買新車貸款40萬 / 大約36期,貸款利率總額約2~3萬,就是申貸首筆一次全額扣除、不綁約。剩餘款項再拆到分期裡面。何時結清,銀行或融資公司就沒異議!因為借一筆錢,利息已經全入袋,提前結清他就沒差!他又不傻,怎麼可能借300談10%,讓客人提前結清利息少算變成3~5%,哪個業務配合申辦,搞不好還得被公司清查貪瀆圖利!!不論買房、買車,不論銀行、融資,都沒人做身體健康的,都是等價交換!他們巴不得客人貸多+期數拉越多,才能賺越多!客人提早跑票,當然就秤斤論兩依照申辦期數與總額換算利率全額收。金管會又不管,這沒立法綁定,借的人連本票都亂簽就比較吃虧!借多還有浮動利息利滾利的問題!除非拿房跟銀行抵押貸款,才會是固定利率2%,其餘的一般信貸,都是要吐出來的。另外~買車車公司有些車型也會綁自家融資公司約,客人是不能以車拿去跟銀行申貸。這也完全是看車公司放不放!如果是買車貸300萬,也只能說客人褲底洞很大、放貸也要心夠大才會過件!這類的通常跟銀行申貸,如果沒有房屋+擔保人一同抵押,根本過不了件!融資企業放10%過件,算小了!外部中古或貿易車做黑的,洗22%讓客人一窮二白都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