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如影片中的那位達人 龐德 表示「領牌前最好先驗車」,
所以我們在「領牌前」最好要求業代「將車頂高、以便檢視底盤」;
然後,
業代將會開著那部新車去辦領牌手續,而萬一業代在
「車商置車處 → 辦理領牌(包括政府規定的驗車) → 交車中心」這段路上
不慎撞到底盤,然後又隱瞞、不告知車主的話,那我們不就虧了?
所以,為了因應上述現象,
我們在「交車時」又再要求「將車頂高、以便檢視底盤」 ...
總之,這樣就會變成:
我們在「領牌前」要求業代「將車頂高、以便檢視底盤」,
然後在「交車時」又再要求「將車頂高、以便檢視底盤」;
總共做了兩次,
這樣的話會不會被當成「奧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