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稅(5%)
使用租賃可取得租賃公司開立之發票,其為可扣抵進項(營業稅)的憑證,依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單純"購買"自用乘人小客車之進項不得扣抵,所以租賃可以幫助企業主取得有效的可扣抵進項稅額,在申報營業稅時可完全扣抵。
2.營所稅(17%)
先排除租賃與租購議題,以相同租金及折舊費用來說,其對於所得稅的效果是相同的,唯一的差異在於,可提列折舊限額的問題,一般乘人自用小客車最高可折舊上限為250萬,言下之意,依規定不短於五年的折舊計算,平均每年只能提列最多至50萬的折舊費用,反觀租賃,若租賃標的為高級房車,總租金給付金額即便超過250萬,亦不會有像折舊一樣的上限問題,但如樓上大大提過的,僅限"查帳"適用,如果是逕核(逕行核定)者,費用與所得的率基本是固定的,取得再多的費用憑證都沒有,故產生"明顯"節稅效果的前提是"查帳"以及"高價車款",否則其效果真的有限。
跳脫租稅有兩項財務上的效果
"租賃隱含利率"
簡單的概念是租金的總給付金額(須考慮是否有期滿租購價格)與單純車價相比,總租金給付金額通常大於單純購車價格,這就是租賃公司賺錢的部分,其設定之利率通常較一般銀行借款的高,約莫7-8%,感覺就像是跟租賃公司買車分期付款的概念,所以某種程度上是具有融資的效果,只是其支付的不是利息,而是租金,各位企業主可以精打細算的地方就是去比較各家租賃公司所開的套餐價格,即便不知道隱含利率的概念,只要拿各家業務報價比一比還是可以比的出最低價的方案。
"資產負債表外融資效果"
一份好的租賃合約可以不需將租賃資產納入企業資產,相對提高資產周轉率,可以有比較好的財務績效展現,其次分期付款卻又不需認列負債,如向銀行借款購車,分期攤還,其必定需要揭露負債,負債過高,當真正需要大額融資時,銀行為規避客戶負債過高的風險時,可能就不會願意提供足額的授信,因此便無法取得足夠的資金,輕則錯失投資機會,重則周轉不靈倒閉。
因此使用租賃的效果大致上就是上列所述,與大家分享。
Y茂 wrote:
營所稅部份公司的帳採...(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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