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ewei99 wrote:奇怪了..我最近買Hyundai...(恕刪) 基本上我相信我屬於個案不過既然此篇有破萬人次瀏覽在言行舉止上"請小心"因為在尚未有明確證明有您說的兩字會有妨礙名譽的問題喔其次明台最近也在打廣告希望他們能明白保戶跟保險公司之間的互信互助傷者跟保險公司之間的協商與溝通一個認為我有繳費全放給保險公司一個保險公司喜歡用反正你到時候再把單據給我才會審核>核銷傷者沒耐性就提告保戶反正法院判多少就多少+易科罰金(保戶自出)這才是我打該篇的用意如果積極點是否我壓根不需要以訟止損畢竟請記住傷者是會遇到經濟困難若屬於肇事方就該積極去了解被害者需要什麼幫忙而不是丟一句我有保險至於樓上有說到支付保險金未履約(擺爛等等)頂多是民事訴訟喔
DR嵐 wrote:基本上我相信我屬於...(恕刪) 感覺是肇事者自己不處理,想丟給保險公司.問題是保險公司在這種案件的腳色,明明就是「參與」和解的過程,確保雙方談的金額是保險公司能夠接受的,然後簽和解書>依單據出險如果保險公司不接受你們談的金額,才去告民事訴訟,但告的對象依然是肇事者,保險公司只是在官司確定之後負責賠償的腳色而已.翻開第三責任險的保險商品說明書,沒有一條有提到保險公司要主動替被保險人談價碼、替被保險人照三餐慰問受害者追進度之類的吧~
這樣說好了肇事者不認為在法律上有任何過錯所以我在普通病房有問過他是否知道過錯?他認為有打方向燈就一氣呵成大迴轉直接切到我方右側車道等於是橫跨3線道(依據路口監視器)至於保險公司在ICU>普通病房只有先給我相關保險聯絡窗口其次沒過問相關肇事責任從9/22>10/27我申請初判+現場圖我處理方式是確定沒任何肇事比直接提告過失傷害對方才打來確認相關事宜保險公司角色是"確認權責比"跟"談論賠償核銷"這不是滿基本的常理?其他家我不多說我個人出過險是富邦從電話說發生事故對方立刻告知我要檢具什麼資料隔幾天回電話說是否有寄好相關事宜(屬於富邦來電確認)這只是強制險而已我發此篇文只有一個用意是針對保險這塊肇事者這種屬於人性不能說好或壞家境跟環境因素差異大但保險業針對事故發生本來就該有專業的判斷跟事發的慰問我再說一個案例之前一個工作是某電業的外包路測司機同事莫名被告肇事逃逸只因為該路口有摩托車因我們車輛在路口轉彎同時機車摔(監視器只錄到我方經過)所以屬於沒碰撞、沒人告知情況1-2個月直接被叫去警局做筆錄公司保險直接跟對方談價碼願意直接賠償3萬是直接跟提告方做聯繫這不是保險該做的工作事宜嗎?
DR嵐 wrote:這樣說好了肇事者不...(恕刪) 我也認為是個案感覺上就是明台承辦員有很大問題我個人也是保明台曾有機會與客服聯絡對應間感覺是不錯的樓主的案件我覺得是承辦員一點都不積極所造成另外也有可能肇事車主根本自己也不瞭解所要保的內容而導致
歡迎加入「產物保險詢問CLUB」!請點選以下連結加入社群!https://line.me/ti/g2/Ht1LaWsyaeCH3zjHKhwRBQ?utm_source=invitation&utm_medium=link_copy&utm_campaign=defau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