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手機到期一個月了,打算續約又不想拿手機,於是有人找我一起合辦合約(我簽約他買手機,另外給我錢)
因為門市沒貨,所以他說我們一起先去辦門號然後他先付清,等有貨通知他再去拿手機就好(我不用去)
請問:
我先將合約辦好後,過幾天貨到他去拿手機我會有風險嗎?他拿手機的時候能和店員拿我的個資嗎?或是他可以用我名義辦其他合約?
謝謝。
麻煩幫刪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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