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有專利個公司,擁有其一定期限的使用權其他公司要使用,都要經過同意或付權利金即便那是很簡單的機制就像Nokia要跟所有的手機廠商收取「電信傳輸數據」的權利費用電腦的「電源供應」也是IBM的專利怎麼RR不順便去批評一下這些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