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商業的角度來看一個客戶養兩間廠商,可以讓他們互相競爭,不會出現只有一個廠商能做反被廠商吃的死死的情況,apple從中取得最大的利益而且可以分散風險,如果其中一間廠商出了問題,至少有另一間可以cover我最近自己在參與一些案子就發現會有這種情況比方一個case只有a廠能做,價錢、條件都隨他亂開但如果出現競爭廠商,a廠馬上態度軟化
單獨支持某家會導致將來拿石頭砸自己的腳,等三星幹掉所有晶圓代工廠後,價格就不是蘋果說了算,跟當初Intel和AMD之爭一樣,不能讓Intel一家獨大獨佔市場,這會導致可怕的後果~gacker wrote:純粹商業討論, 民...(恕刪)
當賣家有兩個(以上),身為買方就可以壓價當買方有兩個(以上),身為賣方就可以抬價這是價格的基本原則除了價格原則之外越是大型企業,為了確保原物料供應穩定,越會採用複數的供應商,減低生產風險甚至是自己出錢出力出技術去培植專屬的供應商例如:IBM當年扶植INTEL、AMD、台達電
gacker wrote:我有請教過在證劵公司做電子產業分析師的朋友三星沒有產能不足的問題 台積電才是產能不足喔(這也是三星報價便宜 台積電報貴的原因)...(恕刪) 產業分析師沒告訴你,三星最終能威脅蘋果,但台積電不會對蘋果造成任何威脅,如果蘋果是為了報價便宜,CPU和記憶體全部都向三星買就好了,何必分這麼多家下單.
三星是報價低,台積電報價高, 但三星良率很低的, 據稱50%, 台積電是80%以上, 不良的也是蘋果要吸收的喔~一來一往後不知差價多少了, 據稱三星還是比較便宜, 三星本業大, 少賺是無所謂的,台積電則必須有利潤支撐.三星無產能問題, 當時若全用三星, 就不會有這個問題被發現, 蘋果明知道兩者實際差異,仍採用兩款不同的cpu確實很妙,估計他們認為品牌已經神化到沒人會提出異議了~
michlin wrote:我跟你說 對蘋果...(恕刪) +1,三星最喜歡幹這種事,還有記憶體.螢幕,記憶體:台灣廠商被打到差點倒閉,螢幕:友達.奇美在美被告,友達違反「反托辣斯」訴訟大事記(三星為汙點證人,這蠻可疑的,三星居然完全免罰,這其中...)★2008/11:●華映認罪,公司罰款6500萬美元,當時董事長林鎮弘等高層認罪,罰款判刑★2009/12:奇美電認罪遭罰2.2億美元,當時總經理何昭陽、業務主管楊柱祥、黃文弘、郭振隆認罪遭罰款並判刑★2010/06:●友達及當時總經理陳炫彬、業務主管陳來助、熊暉等5人遭起訴●彩晶認罪,遭罰3000萬美元★2010/07:陳炫彬、陳來助與熊暉前往美國參與審前開庭準備,法院裁定交出護照限制離境★2012/03/14:美國法院陪審團決議,友達觸犯反托辣斯法成立,陳炫彬、熊暉有罪,罰款及刑期待法官判決